6.4 建筑光环境6,4,1,在进行建筑规划与单体设计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以及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应使用日照模拟软件进行日照分析,当住宅建筑有4个及4个以上居住空间时.应至少有2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6。4,2.建筑设计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厨房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 6.其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标准值不应低于2。住宅建筑的公共空间宜有天然采光。其采光系数标准值不应低于1,2,公共建筑按面积计算的60 以上的主要功能空间的室内采光系数标准值。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的要求。3.民用建筑的主要功能房间应有合理的控制眩光措施,4,设置遮阳设施时应满足日照和采光标准的要求,6,4 3,有条件时,宜采取下列措施改善采光不足的建筑室内空间和地下空间的天然采光效果.1 采用中庭.采光井。采光天窗,半地下室等.2 设置导光管,反光板。反光镜.集光导光装置、棱镜玻璃窗等、3,民用建筑中大进深空间内区的采光系数标准值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要求的面积比例宜大于等于60。4。地下空间宜有天然采光、且地下空间采光系数标准值大于等于0.5.的面积不宜小于首层地下室面积的10。6。4.4 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应具有良好的户外视野,避免视线干扰。并满足下列要求.1,居住建筑与相邻建筑的直接间距宜大于18m.且无视线干扰.套型有2个及2个以上卫生间时、至少有1个卫生间设有外窗。2。公共建筑中的主要功能房间应能通过外窗看到室外自然景观 且无视线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