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design,of,textile、engineering,on、fire,protection、and preventionGB 50565 2010,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1.0。年 0 5 月 3.1 日.实施日期、2 0、1,0,年,1。2 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1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565,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 1,4、4.1,7 4,2 10,5.1.3 5 1,4,5.1。5.5 1,6,5 1.8.5.2 1,5,2 2,5,2,5,5、2 9,5.2,12、5 4 2,6 1。1.6、2,2,6。4,1。6、5,2,6 6 2、1。7 3,1.7 4,1,7,4,3,2,7,5,1 1、3 4,7,5 2 7。5,3 8 0 3 9.1、1、1。9,2、3 9。2,4,9。2。10,1,9.2。13,10。1 3,1 2,10,1 4,10 1,6 2,3。10,1.7、10,1,8.10,2、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 2005.12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对国内主要纺织工程的防火设计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已建工程防火设计中的实践经验 积极吸收了国内外防火设计中的技术成果。开展了必要的技术研讨,并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 消防监督 消防研究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 术语 火灾危险性分类 总体规划和工厂总平面布置.生产和储存设施。建筑和结构.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施。防烟和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鉴于纺织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各类工厂的生产工艺要求不同.随着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生产规模逐步扩大。生产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 因此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邮政编码。100037,传真号 010 6839521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 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主要起草人.李熊兆、李学志.孙今权。罗文德,马,恒.沈、纹 徐炽,黄志恭,刘、强、李道本,黄志刚,徐福官.谢祥志,钱锦国。徐皞东,张英才。卢美胜。赵志润,杜家林,李世光、叶庆胜 主要审查人,黄承平。倪照鹏、刘承彬。施鲁申,马如恒 胡.晨、王宗存,李苏秦 郑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