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for design.of textile,engineering on,fire.protection,and,preventionGB 50565,2010,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3。1,日 实施日期,2。0,1 0。年 1。2.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1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 50565、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 4。4。1。7.4。2,10、5,1,3.5.1,4。5,1,5。5,1 6 5.1,8、5。2。1.5,2、2,5.2,5,5,2 9,5 2.12 5,4、2。6 1.1,6。2.2,6,4.1、6,5.2,6,6,2.1.7,3,1 7 4.1。7.4,3.2,7,5。1,1.3,4,7。5、2.7 5。3,8、0,3,9,1.1,1,9,2 3 9.2,4,9、2,10 1.9、2,13,10.1,3,1。2。10。1,4.10 1,6,2.3。10,1,7,10、1.8.10,2 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 修订计划 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 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对国内主要纺织工程的防火设计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已建工程防火设计中的实践经验,积极吸收了国内外防火设计中的技术成果 开展了必要的技术研讨。并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消防监督 消防研究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 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总体规划和工厂总平面布置。生产和储存设施。建筑和结构.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施、防烟和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鉴于纺织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各类工厂的生产工艺要求不同.随着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生产规模逐步扩大,生产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 因此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政编码、100037 传真号、010。6839521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 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主要起草人.李熊兆,李学志、孙今权,罗文德、马,恒 沈、纹.徐炽.黄志恭。刘,强 李道本。黄志刚,徐福官,谢祥志、钱锦国、徐皞东、张英才。卢美胜,赵志润。杜家林 李世光。叶庆胜 主要审查人 黄承平.倪照鹏,刘承彬,施鲁申、马如恒。胡,晨。王宗存 李苏秦、郑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