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for、design.of,textile,engineering,on,fire。protection,and、preventionGB。50565.2010。发布部门 中 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1、0 年。0.5。月,3。1.日.实施日期.2。0。1、0.年 1 2、月,0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1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65 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4。4,1,7,4.2。10,5.1,3,5、1。4 5,1。5.5、1,6 5。1.8。5,2。1,5。2,2 5、2 5.5.2 9。5。2.12、5。4、2.6.1 1,6。2。2。6,4 1,6。5、2.6 6,2、1,7,3、1,7,4。1,7、4,3、2。7,5.1、1、3、4.7.5。2、7、5。3。8,0、3。9,1、1,1。9,2.3 9,2。4,9,2 10,1,9,2,13.10,1 3 1,2。10,1.4。10,1、6。2,3、10 1.7、10,1。8、10。2。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对国内主要纺织工程的防火设计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已建工程防火设计中的实践经验 积极吸收了国内外防火设计中的技术成果 开展了必要的技术研讨,并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 生产.消防监督,消防研究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总体规划和工厂总平面布置。生产和储存设施、建筑和结构。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施,防烟和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鉴于纺织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各类工厂的生产工艺要求不同。随着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生产规模逐步扩大 生产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因此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政编码、100037 传真号 010。6839521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参编单位 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 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主要起草人,李熊兆,李学志。孙今权,罗文德,马 恒,沈。纹 徐炽。黄志恭 刘.强,李道本,黄志刚,徐福官,谢祥志.钱锦国.徐皞东.张英才、卢美胜,赵志润.杜家林,李世光 叶庆胜 主要审查人。黄承平.倪照鹏、刘承彬。施鲁申.马如恒.胡 晨.王宗存 李苏秦,郑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