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for。design、of、textile、engineering,on.fire.protection,and,preventionGB,50565,2010。发布部门。中 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 0 1、0,年.0。5、月,3、1.日、实施日期.2,0。1、0,年 1。2、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1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65 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 1 4。4,1,7。4.2,10.5.1,3,5 1,4,5 1。5.5,1 6、5、1,8.5,2,1,5。2。2。5.2,5、5。2。9、5。2 12,5,4 2、6,1,1、6,2,2。6,4。1,6,5 2 6,6,2、1、7,3 1、7,4、1,7,4 3、2、7,5、1、1,3,4 7,5,2。7,5、3,8、0。3,9,1,1。1.9、2、3。9 2.4、9。2、10,1 9,2,13 10,1、3,1,2,10、1 4 10 1。6 2.3 10,1。7.10,1.8。10、2。1条 款 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 的通知.建标函 2005,12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对国内主要纺织工程的防火设计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已建工程防火设计中的实践经验。积极吸收了国内外防火设计中的技术成果、开展了必要的技术研讨、并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消防监督。消防研究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 总则。术语 火灾危险性分类。总体规划和工厂总平面布置.生产和储存设施,建筑和结构 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施。防烟和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鉴于纺织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各类工厂的生产工艺要求不同,随着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生产规模逐步扩大,生产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因此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邮政编码,100037.传真号 010 6839521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参编单位 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 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 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主要起草人,李熊兆,李学志,孙今权,罗文德.马、恒.沈。纹、徐炽.黄志恭。刘。强,李道本、黄志刚,徐福官,谢祥志.钱锦国.徐皞东,张英才.卢美胜,赵志润 杜家林,李世光、叶庆胜。主要审查人,黄承平.倪照鹏、刘承彬,施鲁申,马如恒.胡 晨.王宗存,李苏秦,郑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