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for.design.of。textile。engineering,on,fire.protection。and preventionGB 50565。2010。发布部门、中,华 人,民。共 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1 0.年。0,5.月、3.1 日 实施日期,2 0。1,0 年。1、2 月 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1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 编号为GB。50565.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4,4,1,7、4,2,10、5,1 3.5,1。4、5,1。5,5 1。6 5。1,8,5.2.1.5。2 2。5。2。5,5.2、9、5,2 12。5,4.2。6、1,1.6,2,2,6.4、1,6.5、2。6,6,2、1,7 3、1,7,4。1,7。4.3.2,7.5,1、1,3 4、7、5.2,7 5、3,8。0,3、9,1。1、1.9、2。3.9,2,4,9,2 10,1 9,2 13,10、1,3 1,2,10、1.4 10.1、6、2、3。10、1.7,10,1。8,10,2 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 修订计划 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对国内主要纺织工程的防火设计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已建工程防火设计中的实践经验,积极吸收了国内外防火设计中的技术成果、开展了必要的技术研讨。并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 消防监督。消防研究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 其主要内容有 总则、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总体规划和工厂总平面布置,生产和储存设施,建筑和结构 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施,防烟和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鉴于纺织工程涉及面广 技术性强,各类工厂的生产工艺要求不同.随着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生产规模逐步扩大 生产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因此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政编码、100037。传真号,010.68395215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 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主要起草人 李熊兆.李学志,孙今权.罗文德。马,恒、沈、纹。徐炽,黄志恭、刘,强 李道本 黄志刚 徐福官,谢祥志,钱锦国。徐皞东、张英才,卢美胜。赵志润.杜家林。李世光 叶庆胜,主要审查人,黄承平。倪照鹏、刘承彬。施鲁申,马如恒、胡。晨,王宗存。李苏秦.郑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