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站场供,排水及消防6 8 1,站场水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源应根据站场规模.用水要求,水源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并宜就近选择,2 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宜采用同一水源 当油罐区,液化石油气罐区。生产区和生活区分散布置 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分别设置水源,3、生活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相关规定、生产和消防用水的水质标准、应满足生产和消防工艺要求,6,8。2、站场及油码头的污水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含油污水应与生活污水和雨水分流排放、2、生活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3,含油污水应进行处理.宜采用小型装置化处理设备 处理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相关规定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4 雨水宜采用地面有组织排水的方式排放.油罐区的雨水排水管道穿越防火堤处.在堤内宜设置截油装置、在堤外应设置截流装置、6,8,3,站场及油码头的消防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原油、成品油储罐区的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3和、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的相关规定,2、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3.装卸原油。成品油码头的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38和 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的相关规定,4 站场及油码头的建筑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