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站场供.排水及消防6.8、1、站场水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源应根据站场规模,用水要求 水源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并宜就近选择 2,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宜采用同一水源,当油罐区 液化石油气罐区,生产区和生活区分散布置,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分别设置水源、3,生活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相关规定.生产和消防用水的水质标准,应满足生产和消防工艺要求 6。8、2。站场及油码头的污水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含油污水应与生活污水和雨水分流排放,2,生活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3 含油污水应进行处理。宜采用小型装置化处理设备 处理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相关规定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4 雨水宜采用地面有组织排水的方式排放。油罐区的雨水排水管道穿越防火堤处、在堤内宜设置截油装置 在堤外应设置截流装置,6.8 3。站场及油码头的消防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原油,成品油储罐区的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和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51的相关规定 2 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相关规定。3.装卸原油.成品油码头的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和,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 237的相关规定、4 站场及油码头的建筑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