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站场供.排水及消防6,8、1 站场水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源应根据站场规模,用水要求.水源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并宜就近选择、2,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宜采用同一水源、当油罐区、液化石油气罐区,生产区和生活区分散布置.或有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可分别设置水源.3。生活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相关规定,生产和消防用水的水质标准。应满足生产和消防工艺要求、6.8,2,站场及油码头的污水排放应符合下列规定。1,含油污水应与生活污水和雨水分流排放、2 生活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3,含油污水应进行处理,宜采用小型装置化处理设备、处理深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相关规定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4,雨水宜采用地面有组织排水的方式排放.油罐区的雨水排水管道穿越防火堤处。在堤内宜设置截油装置。在堤外应设置截流装置,6 8。3,站场及油码头的消防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原油.成品油储罐区的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3和,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的相关规定。2。液化石油气储罐区的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3,装卸原油,成品油码头的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38和.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的相关规定、4,站场及油码头的建筑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