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地下水水量评价9 1 一般规定9、1,3.9,1,4。本次修订对地下水资源分类未作改动 仍采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的分类方法 此分类方法突出了补给量在地下水资源评价中的重要性,地下水水量的评价.最终是提出允许开采量值.并论证其补给保证程度,因为在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开采可认为是人为排泄 运动过程中、补给是起着主导作用的、径流是补给的运动形式.排泄来源于补给、无补给的排泄 地下水终究会枯竭或滞流。其径流也就不复存在 勘察区地下水水量的评价是多因素综合评价的结果。一般应根据需水量,勘察阶段,开采方案等要求和具体的水文地质条件.考虑地下水补给量的补给和储存量的调节、最终确定出允许开采量、所以,对于储存量不一定每个工程都要计算。只有在补给量不足时,才应计算储存量、并论证其动用后的可恢复性。以发挥其调节作用。虽然储存量愈大,调节能力也愈强,但究竟能动用多少。仍是由补给量的补偿能力决定的,汲取超过年补给量补偿能力的开采量,则按此量建设的水源地不能成为稳定的开采水源、另外。应突出预计开采条件下的补给增量和排泄减量、9 1。5、计算和评价地下水允许开采量的诸多方法。均涉及到计算时间的选择,例如、采用水均衡法时,涉及到均衡期,采用数值模拟进行地下水预报时、涉及到预报期 又如当利用泉或暗河作为供水水源时,规范第9 4.8,9。4。10条规定采用泉衰减方程法,泉流量频率曲线法、暗河流量频率曲线法,地下径流模数法.暗河断面截流法等水文分析方法时,也涉及到计算时间的选择、毋庸置疑。计算和评价地下水允许开采量时、其精度与计算时段的选择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原规范对计算时段如何合理选择未予规定 所以本次修订时。在水量计算的,一般规定.中增补了本条文、并分三款对不同情况下如何选择计算时段作了规定,现具体说明于下 1、采用.多年平均,作为计算时段,目前实际工作中大致有如下三种方法。一是采用平水年,P,50,的丰,平,枯水季作为计算时段.二是采用勘察年份的前几年,如取前5年或7年.三是采用典型年组合。如取丰、P。25。平 P 50、枯、P.75。水三年作为计算时段。如农田供水 实际工作中常应用后两种,2 采用需水保证率年份作为计算时段。这是在不考虑储存量或储存量小,其调节能力有限时而常用的方法 如以岩溶泉作供水水源时.以其流量频率曲线为依据,按需水保证率、P,95。或97 要求直接进行评价,又如仅具有当年调节能力的孔隙潜水水源地。采用需水保证率年份的丰,平 枯水季作为计算时段,3 采用连续枯水年组或设计枯水年组作计算时段。这是目前电力系统在傍河水源地地下水资源评价中常用的方法,此类水源地地下水补给主要有大气降水,上游的地表径流及开采条件下的河水补给量、由于水源地面积小。前两项补给量有限,因此河水补给量往往占允许开采量的70。80 所以合理确定河水补给量是正确评价可采资源的依据。为此.须在地表径流丰水年组与枯水年组多年交替出现的变化规律中、选取对供水最不利的连续枯水年组作为计算时段,具体方法是。设已知河流年径流量的递减系列Q1,Q2。Q3、Qn,其总项数为n。每项在序列中的序号为m。用数学期望公式P。100计算各项的经验频率、然后以各年河流年径流量的经验频率为纵坐标,以年序为横坐标、绘制该经验频率过程线.在P、50,以下过程线所包围的面积最大者为最不利的枯水时段 至于设计枯水年组、则是由连续枯水年频率组合起来的。即是由实测资料系列分析出来的,而不是人为拟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