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0,1,为了做好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正确地反映水文地质条件 合理地评价。开发和保护地下水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特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矿企业的供水水文地质勘察.1。0 3。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开始前、必须明确勘察任务和要求,搜集分析现有资料,进行现场踏勘,提出勘察纲要、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结束后、应编写供水水文地质勘察报告、1.0 4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的内容和工作量、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需水量的大小 不同勘察阶段 勘察区已进行工作的程度和拟选用的地下水资源评价方法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1.0.5,供水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可划分为简单.中等和复杂三类,其划分原则宜符合表1.0。5中的规定 1.0.6.拟建供水水源地按需水量大小、可分为四级,特大型 需水量,15万m3、d,大型、5万m3 d 需水量,15万m3,d,中型。1万m3、d,需水量,5万m3.d,小型、需水量.1万m3.d1,0、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划分为地下水普查 详查 勘探和开采四个阶段、不同勘察阶段工作的成果.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注,在区域水文地质调查不够。相关资料缺乏的地区进行勘察时,可根据需要开展地下水调查工作。1,0 8.供水水文地质勘察阶段的任务和深度 应符合下列要求。1、普查阶段.概略评价区域或需水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有无满足设计所需地下水水量可能性的资料、推断的可能富水地段的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应满足D级的精度要求 为设计前期的城镇规划.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或厂址选择提供依据,2 详查阶段、应在几个可能的富水地段基本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初步评价地下水资源.进行水源地方案比较.控制的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应满足C级精度的要求、为水源地初步设计提供依据、3 勘探阶段 查明拟建水源地范围的水文地质条件,进一步评价地下水资源.提出合理开采方案、探明的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应满足B级精度的要求 为水源地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4 开采阶段.查明水源地扩大开采的可能性,或研究水量减少,水质恶化和不良环境工程地质现象等发生的原因 在开采动态或专门试验研究的基础上、验证的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应满足A级精度的要求,为合理开采和保护地下水资源。为水源地的改,扩建设计提供依据 1、0,9,勘察阶段除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外。尚可根据需水量,现有资料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实际情况。进行简化与合并 勘察阶段简化与合并后提出的允许开采量,应满足其中高阶段精度的要求,1 0,10,当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现有资料较多 水源地已基本确定,少数管井能满足需水要求时,可直接打勘探开采井.对有使用价值的勘探孔,如不影响统一开采布局时。也可结合成井,1。0 11 在供水水文地质勘察的过程中.应加强对成熟的经验和有科学依据的新技术 新工艺和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以不断提高勘察工作的效率和水平,1.0,12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工作、除应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 13,供水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编写内容,符号及图例选用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附录B 附录C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