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1 0。1 为了做好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工作.正确地反映水文地质条件,合理地评价 开发和保护地下水资源 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特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工矿企业的供水水文地质勘察.1,0.3,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开始前 必须明确勘察任务和要求。搜集分析现有资料。进行现场踏勘,提出勘察纲要、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结束后 应编写供水水文地质勘察报告,1,0,4,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工作的内容和工作量 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需水量的大小,不同勘察阶段.勘察区已进行工作的程度和拟选用的地下水资源评价方法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1。0、5 供水水文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可划分为简单 中等和复杂三类。其划分原则宜符合表1、0,5中的规定,1。0.6 拟建供水水源地按需水量大小 可分为四级,特大型.需水量,15万m3,d。大型.5万m3 d.需水量 15万m3。d 中型 1万m3 d,需水量、5万m3,d.小型,需水量,1万m3、d1.0,7、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工作划分为地下水普查,详查.勘探和开采四个阶段,不同勘察阶段工作的成果.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注、在区域水文地质调查不够 相关资料缺乏的地区进行勘察时,可根据需要开展地下水调查工作。1,0,8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阶段的任务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1,普查阶段,概略评价区域或需水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 提出有无满足设计所需地下水水量可能性的资料,推断的可能富水地段的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应满足D级的精度要求,为设计前期的城镇规划。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或厂址选择提供依据.2 详查阶段,应在几个可能的富水地段基本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初步评价地下水资源,进行水源地方案比较,控制的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应满足C级精度的要求,为水源地初步设计提供依据.3。勘探阶段.查明拟建水源地范围的水文地质条件。进一步评价地下水资源。提出合理开采方案,探明的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应满足B级精度的要求 为水源地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4,开采阶段。查明水源地扩大开采的可能性 或研究水量减少,水质恶化和不良环境工程地质现象等发生的原因、在开采动态或专门试验研究的基础上,验证的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应满足A级精度的要求、为合理开采和保护地下水资源、为水源地的改,扩建设计提供依据、1。0,9、勘察阶段除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外,尚可根据需水量 现有资料和水文地质条件等实际情况,进行简化与合并.勘察阶段简化与合并后提出的允许开采量.应满足其中高阶段精度的要求、1,0,10.当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现有资料较多.水源地已基本确定.少数管井能满足需水要求时,可直接打勘探开采井,对有使用价值的勘探孔。如不影响统一开采布局时、也可结合成井。1、0.11、在供水水文地质勘察的过程中,应加强对成熟的经验和有科学依据的新技术 新工艺和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以不断提高勘察工作的效率和水平,1、0。12。供水水文地质勘察工作 除应执行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0 13,供水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编写内容.符号及图例选用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