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地下水资源保护11,0,1.勘察期间应根据全面规划,合理开采,开源节流、化害为利的原则,及时开展与地下水资源保护有关的水文地质工作、11 0、2,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地区。在没有采取专门措施时 不应再进行扩大开采量的勘察.1,现有水源地的开采量和补给量已趋平衡、且在当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补给量已不能增加 2,水质明显恶化。不能满足需要。3。现有水源地的开采已产生危害性的环境地质问题,11 0.3.在已有水源地的附近.进行新水源地或扩大已有水源地的勘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掌握已有水源的开采动态和发展规划。2。协调新建水源和已有水源地的开采动水位 3。合理利用多层含水层、11、0,4、在地下水开采过程中 根据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应对地下水的补给量和允许开采量进一步计算和评价.对水位,水质的变化和不良环境地质现象的发生作出预测、必要时 应提出调整开采方案或采取防护措施的建议.11。0.5.在有污染源,包括咸水,的地区进行勘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源地应选择在污染源的上游,2、进行污染调查。了解污染源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并应预测开采后可能发生的变化,3 控制开采量和开采动水位 防止劣质水的入侵 4 对开采井及观测孔采取止水措施 防止垂直方向上不同含水层中水质优劣不同的地下水直接发生联系。5.水质分析除进行一般项目的分析外.应根据污染源的类型.性质和有害物质成分 进行相应的有害元素和有机化合物的分析及放射性物质的测定。11、0.6,大量开采地下水的地区,应根据上部土体的压缩性和各层地下水的区城水位下降值、评价有无引起地面沉降的可能性、在已产生地面沉降的地区。应建立地下水观测网.设置测定地面沉降值的分层标和基岩标进行监测.并采取调整开采方案的措施进行控制,11,0 7 在开采地下水的地区、为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和保护、应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 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