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地下水资源保护11,0 1,勘察期间应根据全面规划。合理开采、开源节流 化害为利的原则.及时开展与地下水资源保护有关的水文地质工作,11,0,2,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地区,在没有采取专门措施时,不应再进行扩大开采量的勘察,1 现有水源地的开采量和补给量已趋平衡。且在当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补给量已不能增加、2.水质明显恶化 不能满足需要,3,现有水源地的开采已产生危害性的环境地质问题.11,0、3。在已有水源地的附近.进行新水源地或扩大已有水源地的勘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掌握已有水源的开采动态和发展规划 2 协调新建水源和已有水源地的开采动水位、3、合理利用多层含水层.11、0、4.在地下水开采过程中.根据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应对地下水的补给量和允许开采量进一步计算和评价,对水位、水质的变化和不良环境地质现象的发生作出预测、必要时、应提出调整开采方案或采取防护措施的建议.11,0,5。在有污染源、包括咸水。的地区进行勘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源地应选择在污染源的上游、2.进行污染调查。了解污染源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并应预测开采后可能发生的变化.3.控制开采量和开采动水位,防止劣质水的入侵。4,对开采井及观测孔采取止水措施,防止垂直方向上不同含水层中水质优劣不同的地下水直接发生联系。5,水质分析除进行一般项目的分析外。应根据污染源的类型。性质和有害物质成分.进行相应的有害元素和有机化合物的分析及放射性物质的测定、11、0。6.大量开采地下水的地区,应根据上部土体的压缩性和各层地下水的区城水位下降值。评价有无引起地面沉降的可能性、在已产生地面沉降的地区、应建立地下水观测网.设置测定地面沉降值的分层标和基岩标进行监测、并采取调整开采方案的措施进行控制 11.0,7,在开采地下水的地区,为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和保护 应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