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地下水资源保护11,0,1,勘察期间应根据全面规划,合理开采,开源节流、化害为利的原则,及时开展与地下水资源保护有关的水文地质工作,11 0,2,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地区.在没有采取专门措施时,不应再进行扩大开采量的勘察.1 现有水源地的开采量和补给量已趋平衡、且在当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补给量已不能增加 2 水质明显恶化,不能满足需要,3。现有水源地的开采已产生危害性的环境地质问题.11 0,3 在已有水源地的附近.进行新水源地或扩大已有水源地的勘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掌握已有水源的开采动态和发展规划、2。协调新建水源和已有水源地的开采动水位 3。合理利用多层含水层、11,0、4、在地下水开采过程中。根据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 应对地下水的补给量和允许开采量进一步计算和评价。对水位,水质的变化和不良环境地质现象的发生作出预测.必要时。应提出调整开采方案或采取防护措施的建议 11、0.5,在有污染源 包括咸水、的地区进行勘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源地应选择在污染源的上游、2,进行污染调查、了解污染源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并应预测开采后可能发生的变化.3,控制开采量和开采动水位。防止劣质水的入侵,4。对开采井及观测孔采取止水措施、防止垂直方向上不同含水层中水质优劣不同的地下水直接发生联系,5,水质分析除进行一般项目的分析外 应根据污染源的类型,性质和有害物质成分,进行相应的有害元素和有机化合物的分析及放射性物质的测定.11。0。6,大量开采地下水的地区、应根据上部土体的压缩性和各层地下水的区城水位下降值,评价有无引起地面沉降的可能性、在已产生地面沉降的地区,应建立地下水观测网.设置测定地面沉降值的分层标和基岩标进行监测,并采取调整开采方案的措施进行控制,11.0。7,在开采地下水的地区.为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和保护.应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