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地下水资源保护11,0.1。勘察期间应根据全面规划、合理开采、开源节流 化害为利的原则、及时开展与地下水资源保护有关的水文地质工作。11、0、2。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地区 在没有采取专门措施时 不应再进行扩大开采量的勘察 1.现有水源地的开采量和补给量已趋平衡,且在当前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补给量已不能增加,2、水质明显恶化,不能满足需要,3。现有水源地的开采已产生危害性的环境地质问题,11,0.3,在已有水源地的附近 进行新水源地或扩大已有水源地的勘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掌握已有水源的开采动态和发展规划,2,协调新建水源和已有水源地的开采动水位 3,合理利用多层含水层、11 0。4,在地下水开采过程中 根据地下水动态观测资料,应对地下水的补给量和允许开采量进一步计算和评价.对水位。水质的变化和不良环境地质现象的发生作出预测、必要时。应提出调整开采方案或采取防护措施的建议,11、0,5。在有污染源.包括咸水。的地区进行勘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源地应选择在污染源的上游,2、进行污染调查,了解污染源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并应预测开采后可能发生的变化,3、控制开采量和开采动水位.防止劣质水的入侵、4、对开采井及观测孔采取止水措施.防止垂直方向上不同含水层中水质优劣不同的地下水直接发生联系、5。水质分析除进行一般项目的分析外。应根据污染源的类型,性质和有害物质成分,进行相应的有害元素和有机化合物的分析及放射性物质的测定,11 0。6、大量开采地下水的地区,应根据上部土体的压缩性和各层地下水的区城水位下降值,评价有无引起地面沉降的可能性 在已产生地面沉降的地区。应建立地下水观测网,设置测定地面沉降值的分层标和基岩标进行监测、并采取调整开采方案的措施进行控制,11、0.7、在开采地下水的地区.为地下水的合理开发和保护 应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