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地下水水量评价9,1、一般规定9 1。3。9.1、4,本次修订对地下水资源分类未作改动 仍采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的分类方法,此分类方法突出了补给量在地下水资源评价中的重要性、地下水水量的评价,最终是提出允许开采量值,并论证其补给保证程度、因为在地下水的补给,径流和排泄、开采可认为是人为排泄,运动过程中.补给是起着主导作用的。径流是补给的运动形式 排泄来源于补给,无补给的排泄 地下水终究会枯竭或滞流.其径流也就不复存在。勘察区地下水水量的评价是多因素综合评价的结果.一般应根据需水量、勘察阶段、开采方案等要求和具体的水文地质条件.考虑地下水补给量的补给和储存量的调节、最终确定出允许开采量。所以、对于储存量不一定每个工程都要计算,只有在补给量不足时 才应计算储存量,并论证其动用后的可恢复性、以发挥其调节作用,虽然储存量愈大。调节能力也愈强 但究竟能动用多少.仍是由补给量的补偿能力决定的 汲取超过年补给量补偿能力的开采量 则按此量建设的水源地不能成为稳定的开采水源.另外 应突出预计开采条件下的补给增量和排泄减量,9、1 5,计算和评价地下水允许开采量的诸多方法,均涉及到计算时间的选择、例如、采用水均衡法时,涉及到均衡期。采用数值模拟进行地下水预报时,涉及到预报期.又如当利用泉或暗河作为供水水源时,规范第9 4,8,9、4 10条规定采用泉衰减方程法,泉流量频率曲线法,暗河流量频率曲线法。地下径流模数法 暗河断面截流法等水文分析方法时.也涉及到计算时间的选择、毋庸置疑.计算和评价地下水允许开采量时 其精度与计算时段的选择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原规范对计算时段如何合理选择未予规定、所以本次修订时,在水量计算的.一般规定,中增补了本条文。并分三款对不同情况下如何选择计算时段作了规定,现具体说明于下.1 采用,多年平均,作为计算时段.目前实际工作中大致有如下三种方法、一是采用平水年。P、50 的丰,平,枯水季作为计算时段.二是采用勘察年份的前几年。如取前5年或7年,三是采用典型年组合、如取丰 P。25。平、P 50,枯。P,75、水三年作为计算时段,如农田供水,实际工作中常应用后两种,2,采用需水保证率年份作为计算时段,这是在不考虑储存量或储存量小。其调节能力有限时而常用的方法.如以岩溶泉作供水水源时。以其流量频率曲线为依据。按需水保证率,P,95 或97,要求直接进行评价.又如仅具有当年调节能力的孔隙潜水水源地,采用需水保证率年份的丰,平、枯水季作为计算时段、3。采用连续枯水年组或设计枯水年组作计算时段、这是目前电力系统在傍河水源地地下水资源评价中常用的方法。此类水源地地下水补给主要有大气降水,上游的地表径流及开采条件下的河水补给量。由于水源地面积小、前两项补给量有限,因此河水补给量往往占允许开采量的70、80。所以合理确定河水补给量是正确评价可采资源的依据,为此,须在地表径流丰水年组与枯水年组多年交替出现的变化规律中,选取对供水最不利的连续枯水年组作为计算时段.具体方法是。设已知河流年径流量的递减系列Q1 Q2。Q3,Qn。其总项数为n、每项在序列中的序号为m 用数学期望公式P、100计算各项的经验频率、然后以各年河流年径流量的经验频率为纵坐标,以年序为横坐标。绘制该经验频率过程线,在P、50.以下过程线所包围的面积最大者为最不利的枯水时段、至于设计枯水年组.则是由连续枯水年频率组合起来的.即是由实测资料系列分析出来的,而不是人为拟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