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管道的酸洗.冲洗与吹扫6、4。1 液压.润滑管道的除锈,应釆用酸洗法。管道的酸洗。应在管道配置完成 且已具备冲洗条件后进行,6,4,2。油库或液压站内的管道 宜釆用槽式酸洗法,从油库或液压站至使用点或工作缸的管道.宜采用循环酸洗法。管道的清洗液和脱脂剂的配方及使用、宜符合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6、4 3。槽式酸洗法 宜符合下列要求 1,槽式酸洗的工艺流程.宜符合本规范第E,0,1条的规定、2.管道放入酸洗槽时,宜大管在下.小管在上,6 4,4 循环酸洗法。宜符合下列要求。1 循环酸洗的工艺流程,宜符合本规范第E、0,1条的规定 2、组成回路的管道长度.宜根据管径 压力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宜超过300m、回路的构成必须使所有管道的内壁全部接触酸洗液 3.管道系统内必须充满酸洗液,管道系统的最高部位应设排气点、最低部位应设排放点,管道中的死点宜处于水平位置。其排放口应向下,当酸洗各工序需要交替时。应松开死点接头、并应排除死点内上一工序留存的液体,4、酸洗后的管道系统中应通入中和液进行冲洗 并应冲洗至出口溶液不呈酸性为止,6、4.5。液压 润滑系统的管道经酸洗投入使用时、应采用工作介质或相当于工作介质的液体进行冲洗 其冲洗应符合下列要求。1,液压系统管道在安装位置上组成循环冲洗回路时.应将液压缸,液压马达及蓄能器与冲洗管路分开,伺服阀和比例阀必须用冲洗板代替 2,润滑系统管道在安装位置上组成循环冲洗管路时,应将润滑点与冲洗回路分开,3,在冲洗管路中。当有节流阀或减压阀时。应将其调整到最大开口度,4.冲洗液加入储液箱时,应经过滤,过滤器等级不应低于系统的过滤器等级,6,4.6.管道冲洗完成后。其拆卸的接头及管口 应立即用洁净的塑料布封堵。对需要进行焊接处理的管路,焊接后该管路必须重新进行酸洗和冲洗 6,4,7、管道清洗后的清洁度等级,应符合设计或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无规定时、宜按本规范附录J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液压系统中的伺服系统、带比例阀的控制系统和静压轴承的静压供油系统。其管道冲洗后的清洁度,应采用颗粒计数法检测。液压伺服系统的清洁度等级不应低于15 12级 带比例阀的液压控制系统和静压轴承的静压供油系统的清洁度等级.不应低于17。14级.2 液压传动系统.动压及静压轴承的静压供油系统,润滑油系统和润滑脂系统、其管道冲洗后的清洁度,宜釆用颗粒计数法或目测法检测,釆用颗粒计数法检测时。其清洁度等级不应低于20.17级 采用目测法检测时,应连续过滤1h后,在滤油器上应无可见的固体物.6,4,8,气动系统管道安装后,应采用干燥的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各种阀门及辅助元件不应投入吹扫 气缸和气动马达的接口、应进行封闭 6.4、9。气动系统管道吹扫后的清洁度,应在排气口用白布或涂有白漆的靶板检查,经连续5min吹扫后 在白布或靶板上应无铁锈,灰尘及其他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