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土建工程13,3。1,工程测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的有关规定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对平面控制桩 水准点等测量成果进行检查和复测,并应对水准点和标桩采取保护措施。13,3.2、进行场地平整和土方开挖回填作业时,应采取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流入作业区的措施,排水出口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的低洼地点,并应保证排水畅通。排水暗沟的出水口处应采取防止冻结的措施。临时排水设施应待地下工程土方回填完毕后再拆除.13,3。3、在地下水位以下开挖土方时.应采取防止周围建、构.筑物产生附加沉降的措施,13,3。4.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场地平土应以不小于2.的坡度坡向排水沟、13,3,5、土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13,3。6,混凝土设备基础模板 钢筋和混凝土工程施工.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SH,T,3510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拆除模板时基础混凝土达到的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40、2.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应为、10mm。3、设备基础的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础混凝土不得有裂缝、蜂窝 露筋等缺陷、2。基础周围土方应夯实、整平.3。螺栓应无损坏,腐蚀,螺栓预留孔和预留洞中的积水、杂物应清理干净、4,设备基础应标出轴线和标高 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3.6的规定、5 由多个独立基础组成的设备基础 各个基础间的轴线 标高等的允许偏差应按表13。3,6的规定检查 表13 3 6、块体式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 mm,4,基础交付设备安装时 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5,当对设备基础有沉降量要求时 应在找正、找平及底座二次灌浆完成并达到规定强度后、按下列程序进行沉降观测。应以基础均匀沉降且6d内累计沉降量不大于12mm为合格,1.设置观测基准点和液位观测标识,2,按设备容积的1,3分期注水,每期稳定时间不得少于12h,3,设备充满水后,观测时间不得少于6d.13。3 7.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基础。构造柱、圈梁 模板。钢筋、混凝土,以及砖石工程等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13、3、8,防渗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枝术规范,GB。50108的有关规定、防渗罐池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混凝土水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 T、3535的有关规定 13.3,9,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屋面工程 地面工程和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有关规定、13.3。10,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建筑物和钢结构的防火涂层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与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13、3、11.站区建筑物的采暖和给排水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13、3。12,站区混凝土地面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97的有关规定。并应按地基土回填夯实,垫层铺设,面层施工的工序进行控制。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