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土建工程13,3,1,工程测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等测量成果进行检查和复测,并应对水准点和标桩采取保护措施,13 3。2.进行场地平整和土方开挖回填作业时,应采取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流入作业区的措施,排水出口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的低洼地点、并应保证排水畅通.排水暗沟的出水口处应采取防止冻结的措施,临时排水设施应待地下工程土方回填完毕后再拆除,13、3。3。在地下水位以下开挖土方时、应采取防止周围建、构、筑物产生附加沉降的措施、13,3,4、当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场地平土应以不小于2,的坡度坡向排水沟,13 3。5、土方工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13。3 6,混凝土设备基础模板,钢筋和混凝土工程施工 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设备混凝土基础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SH。T 3510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模板时基础混凝土达到的强度 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40。2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允许偏差应为.10mm。3。设备基础的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础混凝土不得有裂缝,蜂窝、露筋等缺陷,2.基础周围土方应夯实、整平.3 螺栓应无损坏,腐蚀。螺栓预留孔和预留洞中的积水。杂物应清理干净.4 设备基础应标出轴线和标高、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3,6的规定、5。由多个独立基础组成的设备基础。各个基础间的轴线、标高等的允许偏差应按表13.3,6的规定检查.表13。3.6、块体式设备基础的允许偏差、mm.4、基础交付设备安装时 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5.当对设备基础有沉降量要求时。应在找正。找平及底座二次灌浆完成并达到规定强度后、按下列程序进行沉降观测 应以基础均匀沉降且6d内累计沉降量不大于12mm为合格.1 设置观测基准点和液位观测标识.2。按设备容积的1。3分期注水。每期稳定时间不得少于12h,3 设备充满水后.观测时间不得少于6d,13,3、7、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基础,构造柱,圈梁,模板 钢筋,混凝土 以及砖石工程等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13,3、8,防渗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工程防水枝术规范,GB 50108的有关规定、防渗罐池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石油化工混凝土水池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T。3535的有关规定.13.3.9、站房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的屋面工程 地面工程和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有关规定,13、3。10,钢结构的制作,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建筑物和钢结构的防火涂层的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与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13.3、11。站区建筑物的采暖和给排水施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13。3、12 站区混凝土地面施工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和.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的有关规定。并应按地基土回填夯实。垫层铺设.面层施工的工序进行控制 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得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