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2.基坑开挖8.2 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 基坑内地下水位应降至拟开挖下层土方的底面以下不小于0 5m.8.2,2。基坑开挖的分层厚度宜控制在3m以内、并应配合支护结构的设置和施工的要求.临近基坑边的局部深坑宜在大面积垫层完成后开挖,8 2.3,基坑放坡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场地条件允许、并经验算能保证边坡稳定性时、可采用放坡开挖、多级放坡时应同时验算各级边坡和多级边坡的整体稳定性.坡脚附近有局部坑内深坑时 应按深坑深度验算边坡稳定性,2、应根据土层性质.开挖深度。荷载等通过计算确定坡体坡度,放坡平台宽度。多级放坡开挖的基坑、坡间放坡平台宽度不宜小于3、0m。3,无截水帷幕放坡开挖基坑采取降水措施的。降水系统宜设置在单级放坡基坑的坡顶。或多级放坡基坑的放坡平台。坡顶。4.坡体表面可根据基坑开挖深度 基坑暴露时间,土质条件等情况采取护坡措施 护坡可采取水泥砂浆 挂网砂浆、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等方式.也可采用压坡法 5,边坡位于浜填土区域 应采用土体加固等措施后方可进行放坡开挖 6 放坡开挖基坑的坡顶及放坡平台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 8.2。4,采用土钉支护、土层锚杆支护的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在截水帷幕或排桩墙的强度和龄期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2、基坑开挖应和支护施工相协调,应提供土钉、土层锚杆成孔施工的工作面宽度。土方开挖和支护施工应形成循环作业,3、基坑开挖应分层分段进行.每层开挖深度应根据土钉.土层锚杆施工作业面确定,并满足设计工况要求、每层分段长度不宜大于30m.4,每层每段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土钉。土层锚杆施工、缩短无支护暴露时间。上一层土钉支护、土层锚杆支护完成后的养护时间或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后 方可开挖下一层土方 8 2、5.设有内支撑的基坑开挖应遵循、先撑后挖,限时支撑。的原则,减小基坑无支撑暴露的时间和空间。8 2。6 下层土方的开挖应在支撑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挖土机械和车辆不得直接在支撑上行走或作业.严禁在底部已经挖空的支撑上行走或作业,8,2 7、面积较大的基坑可根据周边环境保护要求.支撑布置形式等因素,采用盆式开挖、岛式开挖等方式施工.并结合开挖方式及时形成支撑或基础底板 8.2 8 采用盆式开挖的基坑应符合下列规定、1,盆式开挖形成的盆状土体的平面位置和大小应根据支撑形式.围护墙变形控制要求、边坡稳定性,坑内加固与降水情况等因素确定。中部有支撑时宜先完成中部支撑.再开挖盆边土体。2 盆式开挖形成的边坡应符合本规范第8,2。3条的规定、且坡顶与围护墙的距离应满足设计要求,3。盆边土方应分段.对称开挖、分段长度宜按照支撑布置形式确定,并限时设置支撑 8。2、9 采用岛式开挖的基坑应符合下列规定。1。岛式开挖形成的中部岛状土体的平面位置和大小应根据支撑布置形式。围护墙变形控制要求。边坡稳定性,坑内降水等因素确定、2,岛式开挖的边坡应符合本规范第8。2。3条的规定 3,基坑周边土方应分段.对称开挖 8,2 10、狭长形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坑土方应分层分区开挖 各区开挖至坑底后应及时施工垫层和基础底板。2,采用钢支撑时可采用纵向斜面分层分段开挖方法.斜面应设置多级边坡。其分层厚度、总坡度。各级边坡坡度、边坡平台宽度等应通过稳定性验算确定。3、每层每段开挖和支撑形成的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8,2,11,采用逆作法。盖挖法等暗挖施工的基坑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坑开挖方法的确定应与主体结构设计,支护结构设计相协调,主体结构在施工期间的受力变形和不均匀沉降均应满足设计要求,2 应根据基坑设计工况.平面形状。结构特点 支护结构.土体加固,周边环境等情况设置取土口。3,主体结构兼作为取土平台和施工栈桥时,应根据施工荷载要求对主体结构进行复核计算和加固设计 施工设备荷载不应大于设计规定限值、4 面积较大的基坑.宜采用盆式开挖,先形成中部结构,再分块,对称、限时开挖周边土方和施工主体结构.5 施工机械及车辆尺寸应满足取土平台,作业及行驶区域的结构平面尺寸和净空高度要求,6,暗挖作业区域应采取通风照明的措施.8.2,12 饱和软土场地的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挤土成桩的场地应在成桩休止一个月后待超孔隙水压消散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2 基坑开挖应分层均衡开挖 分层厚度不应大于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