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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附。则第14。1条 富顺县,荣县城乡规划区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14、2条.本技术规定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14.3条,本技术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试行,原本市颁布的与本,规定,不符的有关规定同时作废,建设用地适建兼容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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