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管理第13 1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划条件进行设计与建设.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建设工程未经规划核实或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第13、2条.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其附图。附件和证后经规划许可的变更设计和相关要求。下同 等对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核实、第13、2、1条,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规划验收核查主要内容、一、建设用地位置和范围.建筑性质,建设规模.二、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三。建、构,筑物位置,平面尺寸.间距,退界和退界各类控制线尺寸 建筑高度及层数,四、建筑外立面和色彩,五,出入口与与城市道路和周边环境的平面、竖向关系.六,配套设施及用房.室外工程等,七,项目用地范围内按照规划要求应当拆除的建、构.筑物的拆除,竣工核实还应包括施工临时用房和围墙 售楼房等,八。规划要求保护的古树名木和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建筑 九,规划许可要求的其他内容,第13 2、2条。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主要内容、一,道路,桥梁等工程,平面位置,高程,宽度.横断面形式及各部尺寸.桥梁净空,桥梁立面 绿化。照明、无障碍设施 配套交通设施和市政管线等与主体同步建设的情况、二,管线工程、中线位置。主要控制点高程,建设规模 支管预留和安全障碍清除。架空管线净空,地下管线地面恢复情况等 三、规划许可要求的其他内容,第13、3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办理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一,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的全部建设内容 二,完成竣工测量,三.经规划核实,建设工程的内容全部符合规划许可要求,第13。4条,建筑工程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的全部建设内容.但竣工建筑面积.间距。建筑退界.建筑高度 绿地率的数值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差异,以下简称差异值、且不违反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其它有关技术规范。并符合规划许可及规划条件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定整改或处理并完成竣工测量后 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一,建筑密度、建筑间距、退界.高度 或层数,等符合规划许可要求 竣工的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建筑面积的.一.建筑面积,按单体建筑计算 差异值在表13 1规定的允许误差之内的,补交有关规费后,可办理规划核实,表13。1建筑面积允许误差表规划许可的容积率和建筑规模。建筑面积允许误差,差异值与规划许可总建筑面积的比值、容积率。总建筑面积。M.民用建筑 工业建筑、2,0.M.10000 3,5,10000 M、50000,2,5 M、100000、2.3。5 M。10000,2,5,10000,M.50000、2、M、100000。1,5、5,0、M、10000 2、10000,M,50000,1 5,M,100000。1.二,差异值大于允许误差的 依法处理后,方可办理规划核实,二、建筑密度符合规划许可要求.建筑间距、建筑退界差异值在30厘米以内,且满足该建筑和周边建筑日照要求的、可办理规划核实 建筑密度不符合规划许可要求或建筑间距。建筑退界差异值超过30厘米和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经依法处理后 方可办理规划核实。三.建筑项目未增加层数但高度与规划许可有差异、建筑竣工高度对城市规划和空间管理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可以办理规划核实,不符合城市规划和空间管理要求的经依法处理后 方可办理规划核实 四。绿地率差异值小于3、的可办理规划核实,差异值大于3,的,经整改或依法处理后 方可办理规划核实.第13,5条 市政工程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差异的.按以下办理 一.道路。桥梁、管线等市政设施平面位置、高程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有差异、但在允许误差值范围内.且不违反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其他有关技术规范的。按规定整改、并完成竣工测量后,再办理市政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二 市政工程建设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内容.且对城市规划造成影响或违反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其他有关技术规范的,经整改或依法处理后 方可办理规划核实.第13。6条。竣工测量成果应由有相应资质的测量单位提供。竣工测量必须测绘在规划主管部门规定的地形图上.并按地形图同等精度.对建设用地及周边现状地形,地物进行翔实的测绘、市政工程竣工测量还应测定和提供以下图纸和资料 道路、桥梁。管线等市政设施的起终点转折点、工程管线的三通、四通.弯头.变径等点,附属物坐标,高程、记录管线材质,管径,埋设时间和权属单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