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村镇规划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十三条。在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国有土地、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上依法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以及农村社区住宅、集中居民点、建设的.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后 办理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乡,村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依法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及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后。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 村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二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一年。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和开工手续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效期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批准文件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自行失效,但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造成开工延迟并办理延期的除外 被许可单位可以依法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