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关于第一批确认由市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湿度变送器校准规范 JJF(新)07-2017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XJJ 055-2019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测硫仪校准规范 JJF(新)09-2017
  • 和田市城市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办法(暂行)
  • 昌吉自治州城镇住房保障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 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管理暂行办法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2017年
  •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关于规范克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意见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低电势转换开关校准规范 JJF(新)02-2014
,第四节,供气第四十八条,管道燃气实行区域性经营 瓶装燃气按照燃气专项规划设置供应站点经营,经营者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 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后方可 第四十九条 管道燃气气源提供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燃气质量.压力和计量标准向经营者和用户提供燃气,第五十条,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使用没有产品合格证,报废 改装的气瓶。以及超期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二、不得用贮罐 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三,充装瓶装燃气.瓶内残液存量和充气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装后气瓶角阀应当进行塑封,并标明充装单位,四.存放气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的规定 五、配备或者委托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车辆运输瓶装燃气 六,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第五十一条 燃气经营者应当保证不间断供气 因施工。检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气的.应当提前24小时予以公告.因突发事故停止供气的,应当及时通知用户、发布停气公告应当明确恢复供气时间、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恢复供气。向居民用户恢复供气时间应当避开夜间睡眠时间,第五十二条、经营者应当编印并向用户免费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解答用户咨询.非居民用户应当制定燃气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维护人员应当依法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五十三条 管道燃气用户安装家用燃气锅炉 改动户内燃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或者改变燃气用途的 应当向经营者提出申请、由经营者对安全使用条件等进行检查。符合安全条件的 方可安装,改动,从事前款规定的安装、改动活动 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十四条,燃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燃气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二.管道燃气用户应当使用与当地燃气相适配的燃气器具,不得安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器具、三 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损坏燃气设施,四、不得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五,不得擅自拆卸,改装燃气设施,改换气瓶检验标识 六,不得加热,倒灌瓶装燃气或者自行倾倒瓶内残液、第五十五条,经营者应当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覆盖、移动、涂改和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识.第五十六条,经营者应当制定燃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抢险枪修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检测设备。防护用品、消防器材.车辆。通讯设备 并向社会公布抢险抢修电话.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燃气事故,经营者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市,县。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对影响抢险抢修作业的其他设施、经营者可以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产权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予以赔偿,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