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配套设施管理规定、第7,0 1条,居住类建设项目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进行配套建设,其中幼儿园,公共厕所应符合表7。1的要求、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表7,1居住建筑面积 幼儿园。公共厕所、规模,用地面积、m2、规模,面积 m2,3。5万 5万平方米 1个,50。5万,10万平方米。1个。80.10万、20万平方米,6班幼儿园,20001个,80.20万平方米以上,8班幼儿园,25001个、每处面积 100 30万平方米以上,2个6班幼儿园,每处不小于2000。2个.每处面积、100 40万平方米以上 2个8班幼儿园,每处不小于25003个 每处面积。100、注,根据用地规模。幼儿园的服务半径要求、2个或2个以上的幼儿园可合并建设 但用地规模不应减小.第7,0,2条 新建居住建筑,应按以下规定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包括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不得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设置层数必须方便管理.原则不设置在四层及以上 物业管理用房可分处设置,但每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m2 物业管理用房、包括业主委员会用房。面积按以下指标控制。1,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包括5000平方米,以下、按照1。控制,且不小于20平方米。2,总建筑面积5000。15000平方米,包括15000平方米.按照0。8,控制 且不小于50平方米,3,总建筑面积15000.30000平方米。包括30000平方米,按照0,6,控制、且不小于120平方米,4。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按照0,4.控制、且不小于180平方米.第7、0,3条、拟建居住建筑面积之和大于3万平方米的项目.应配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一处,并配置健身活动设施、每处建设面积不小于200.m2、健身活动场所用地面积按每3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为单位按100 m2递增.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宜结合绿地,社区文化活动站等配套设施统一规划建设、第7 0、4条,建设项目基地内应按以下规定配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库、旧城核心区建设项目机械停车位数量不大于总机动车停车位的50、其余分区范围内建设项目机械车位数量不大于总机动车停车位的25,1,居住建筑配套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指标.表7.2每户建筑面积A m2,自行车。辆,每户。机动车.辆 每户.A.16011.5120,A。16011、290、A 1201旧城0。6新区1 060。A、901.0旧城0.4新区0、8A。60或单间式公寓 1,00。4.100.m2廉租房 2。农迁房.20。3,2,非居住建筑配套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指标 表7,3类别。机动车.车位。100、m2建筑面积 自行车,车位,100,m2建筑面积、宾馆。酒店 0、8.餐饮.娱乐及宾馆、酒店配套餐饮娱乐等、旧城2,0新区3,04。0办公楼 旧城0。6新区0 80,4商业,0。80、4居住建筑商业网点。底商,兼容商业小于20,0 60.4 商业网点,200、m2.也可不考虑非机动车停放、兼容商业大于20,0、8体育馆.2.520影剧院 3,015展览馆.0 81.0医院、旧城0。6新区0.81、5工业建筑.办公辅助用房,0,8.办公辅助用房 0,4。物流.0。6.仓储。0 5。农贸市场,0 48、0中小学,30、60车位、100名老师,小学,20车位。100名师生。中学.70.80车位,100名师生、高等教育,40,60车位,100名老师,80车位,100名师生、注。1,停车位在30个以上的.室外停车位数不得超过总停车位数的20.2,地下自行车车位面积按1,5平方米.辆计算,地面自行车车位面积按1,2平方米。辆计算。居住自行车停放必须设置专门自行车库。不得露天设置、自行车库应方便停放.自行车库原则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的空间,3、建筑物按配建指标计算出的车位数。尾数不足1时的按1个车位计算.4,本表机动车停车车位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表示.按规范核实.5、表中所列配建指标均为建筑物应配建停车位的最低指标。6,配建的非机动车泊位应考虑摩托车.助力车 电动自行车等的停放需要、第7。0 5条,室外停车场宜采用树荫式停车场、位。设计 在满足以下规定的前提下,可将室外停车场用地面积按以下指标计入绿地率,1 停车场。位,用地全部为植草砖铺地、按30.计入绿地率。2、停车场 位,用地全部为植草砖铺设内平均一至两个车位一棵树 乔木胸径不小于10厘米。按50 计入绿地率.3、停车场.位 的车位尺寸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