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基地绿地率第6、0、1条。建设项目规划绿地率指标,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考虑到用地面积对绿地率的影响,提供规划条件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地块周边道路状况 在表6 1的基础上对绿地率进行修正。并最终确立建设项目的绿地率。折减系数应控制在90.95。表6、1建,设 项、目,分、类。绿 地。率。居住,旧城,25.新区.35,商业用地。旧城。13、新区 15,商住楼,20。兼容的商业 50,旧城、13。新区.20。工业用地 20、仓储用地.物流用地,大专学校 医院,疗养院 办公等,35 部队 体育场馆 机关团体 大型公共文化设施.30.交通枢纽,20.宾馆 饭店.金融等、25、注,各类市场用地绿地率原则不低于10.第6、0,2条,旧城区的建筑基地,确实难以达到规定绿化指标的,可将屋面地栽绿化面积.每块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折算成地面绿地面积,其折算公式为,F。M,N 屋顶覆土厚度不得小于0,7米.式中.F,地面绿地面积.M。屋面地栽绿化面积.N 有效系数。见表6,2 表6,2屋面标高与基地地面的高差H 单位.米 有效系数,N,0,6,H、1,50。701 5,H、5、00。505,0 H,12、00、30H、12.00第6.0、3条 建设用地内利用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的屋顶作为绿地,其顶板埋深应符合下列规定.方可计入绿地面积。1,顶板的覆土厚度不小于0,7米。2.位于集中绿地范围内的地下室。其顶板覆土厚度应不小于1。0米.3.水面可计入绿地 其深度不小于0,6米,第6、0。4条 有条件的住宅用地内、宜设置集中绿地.集中绿地的面积不小于用地规定绿地面积的30.宜将不小于50.的集中绿地面积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设置,并同时满足以下规定,1、单块绿地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2,临规划道路。河道或城市开放空间。的集中绿地计算进深不大于计算宽度的两倍 3,在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用地范围内新增规划绿地时,该绿地作为代征地处理 但可参与指标计算 第6 0.5条,建设项目报建时 应提供绿地范围的电子文件、并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