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的间距控制第4,2,1条.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控制 一 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南侧 东侧或西侧时 按居住建筑间距要求控制、二、非居住建筑位于居住建筑北侧的间距控制 图4.21,图4.22.1、多低层非居住建筑与多层居住建筑的间距控制,若南侧建筑低于北侧建筑。按南侧建筑高度控制.若南侧建筑高于北侧建筑,按非居住建筑高度控制,2,多低层非居住建筑与高层居住建筑主要朝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按非居住建筑高度控制。且不小于13米 3。高层非居住建筑与高层居住建筑主要朝向平行时的间距 按居住建筑间距要求控制 第4 2,2条。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间距控制、一,居住建筑山墙或次要朝向与非居住建筑长边相对时的间距控制.1,当山墙或次要朝向面宽小于13米的间距按以下规定控制.高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13米,高层建筑与多低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10米,多低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6米。2、当山墙面宽大于13米小于20米的间距按以下规定控制,高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15米 高层建筑与多低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13米、多低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8米,二 居住建筑山墙或次要朝向与非居住建筑山墙或次要朝向相对时、高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13米,多低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6米,高层建筑与多低层建筑之间间距不小于9米。三、非居住建筑山墙与居住建筑长边或主要朝向相对时 按居住建筑间距控制、第4、2、3条、高层建筑裙房间距按多层建筑间距规定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