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 浴室和母婴室6,6 1。厕所。卫生间 盥洗室和浴室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应根据功能合理布置.位置选择应方便使用、相对隐蔽,并应避免所产生的气味.潮气、噪声等影响或干扰其他房间.室内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应满足不同类型建筑的使用要求 不宜超过50。0m。2 在食品加工与贮存 医药及其原材料生产与贮存。生活供水、电气,档案。文物等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不应布置厕所,卫生间 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在餐厅 医疗用房等有较高卫生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应避免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否则应采取同层排水和严格的防水措施,3.除本套住宅外。住宅卫生间不应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直接上层.6。6、2。卫生器具配置的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男女厕位的比例应根据使用特点,使用人数确定。在男女使用人数基本均衡时,男厕厕位、含大.小便器.与女厕厕位数量的比例宜为1,1,1、1。5、在商场 体育场馆.学校,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公园等场所 厕位数量比不宜小于1,1、5 1,2,6,6 3,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平面设计应合理布置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管道布置应相对集中,隐蔽,有无障碍要求的卫生间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无障碍设计标准的规定,2。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应防止视线干扰 宜分设前室.3。公共厕所宜设置独立的清洁间、4.公共活动场所宜设置独立的无性别厕所.且同时设置成人和儿童使用的卫生洁具,无性别厕所可兼做无障碍厕所 6.6 4、厕所和浴室隔间的平面尺寸应根据使用特点合理确定。并不应小于表6.6、4的规定、交通客运站和大中型商店等建筑物的公共厕所,宜加设婴儿尿布台和儿童固定座椅,交通客运站厕位隔间应考虑行李放置空间。其进深尺寸宜加大0,2m,便于放置行李.儿童使用的卫生器具应符合幼儿人体工程学的要求。无障碍专用浴室隔间的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表6,6、4。厕所和浴室隔间的平面尺寸 6.6。5,卫生设备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洗手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55m,居住建筑洗手盆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35m 2 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间距不应小于0、7m 3 单侧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 25m。居住建筑洗手盆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6m,4、双侧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8m。5.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 7m 小便器之间宜加隔板。小便器中心距侧墙或隔板的距离不应小于0 35m.小便器上方宜设置搁物台、6、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洗手盆或盥洗槽的距离,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3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5m。7.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墙面的净距 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m.双侧厕所隔间之间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m.8,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小便器或小便槽的外沿的净距 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m。小便器或小便槽双侧布置时 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3m。小便器的进深最小尺寸为350mm、9。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5m。无障碍盆浴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2,0m,并应在浴盆一端设置方便进入和使用的坐台、其深度不应小于0、4m.6.6,6。在交通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站.医院、大中型商店、博览建筑 公园等公共场所应设置母婴室,办公楼等工作场所的建筑物内宜设置母婴室、母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母婴室应为独立房间且使用面积不宜低于10.0m2、2 母婴室应设置洗手盆。婴儿尿布台及桌椅等必要的家具。3、母婴室的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