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厕所.卫生间。盥洗室 浴室和母婴室6。6 1。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应根据功能合理布置。位置选择应方便使用。相对隐蔽,并应避免所产生的气味.潮气 噪声等影响或干扰其他房间,室内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应满足不同类型建筑的使用要求 不宜超过50,0m、2,在食品加工与贮存、医药及其原材料生产与贮存 生活供水,电气,档案 文物等有严格卫生,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不应布置厕所 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在餐厅.医疗用房等有较高卫生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应避免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否则应采取同层排水和严格的防水措施.3、除本套住宅外,住宅卫生间不应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直接上层.6。6 2、卫生器具配置的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男女厕位的比例应根据使用特点.使用人数确定.在男女使用人数基本均衡时,男厕厕位、含大。小便器,与女厕厕位数量的比例宜为1。1.1 1,5、在商场。体育场馆,学校 观演建筑。交通建筑,公园等场所、厕位数量比不宜小于1,1、5,1 2,6,6、3,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厕所,卫生间 盥洗室和浴室的平面设计应合理布置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管道布置应相对集中。隐蔽.有无障碍要求的卫生间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无障碍设计标准的规定、2。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应防止视线干扰、宜分设前室。3,公共厕所宜设置独立的清洁间.4、公共活动场所宜设置独立的无性别厕所.且同时设置成人和儿童使用的卫生洁具、无性别厕所可兼做无障碍厕所.6。6、4。厕所和浴室隔间的平面尺寸应根据使用特点合理确定,并不应小于表6。6、4的规定,交通客运站和大中型商店等建筑物的公共厕所。宜加设婴儿尿布台和儿童固定座椅,交通客运站厕位隔间应考虑行李放置空间.其进深尺寸宜加大0.2m,便于放置行李.儿童使用的卫生器具应符合幼儿人体工程学的要求,无障碍专用浴室隔间的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表6.6,4.厕所和浴室隔间的平面尺寸,6,6。5 卫生设备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洗手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 55m.居住建筑洗手盆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35m,2,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间距不应小于0,7m,3。单侧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 25m.居住建筑洗手盆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6m,4、双侧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 8m,5、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 7m,小便器之间宜加隔板、小便器中心距侧墙或隔板的距离不应小于0、35m,小便器上方宜设置搁物台.6,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洗手盆或盥洗槽的距离.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3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5m。7 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墙面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m.双侧厕所隔间之间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m.8,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小便器或小便槽的外沿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m 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 3m 小便器或小便槽双侧布置时。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3m,小便器的进深最小尺寸为350mm.9,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5m、无障碍盆浴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2.0m。并应在浴盆一端设置方便进入和使用的坐台,其深度不应小于0,4m.6,6 6,在交通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站、医院.大中型商店,博览建筑.公园等公共场所应设置母婴室 办公楼等工作场所的建筑物内宜设置母婴室、母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母婴室应为独立房间且使用面积不宜低于10,0m2 2、母婴室应设置洗手盆。婴儿尿布台及桌椅等必要的家具。3 母婴室的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