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厕所,卫生间.盥洗室 浴室和母婴室6,6,1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厕所、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应根据功能合理布置,位置选择应方便使用 相对隐蔽,并应避免所产生的气味、潮气.噪声等影响或干扰其他房间。室内公共厕所的服务半径应满足不同类型建筑的使用要求。不宜超过50。0m,2,在食品加工与贮存 医药及其原材料生产与贮存、生活供水.电气.档案,文物等有严格卫生 安全要求房间的直接上层 不应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等有水房间。在餐厅 医疗用房等有较高卫生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应避免布置厕所,卫生间。盥洗室 浴室等有水房间、否则应采取同层排水和严格的防水措施、3,除本套住宅外,住宅卫生间不应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 厨房和餐厅的直接上层 6。6,2。卫生器具配置的数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男女厕位的比例应根据使用特点,使用人数确定 在男女使用人数基本均衡时,男厕厕位,含大。小便器,与女厕厕位数量的比例宜为1.1、1,1,5.在商场.体育场馆 学校,观演建筑,交通建筑 公园等场所、厕位数量比不宜小于1。1.5,1,2,6.6.3.厕所 卫生间 盥洗室和浴室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厕所 卫生间,盥洗室和浴室的平面设计应合理布置卫生洁具及其使用空间,管道布置应相对集中,隐蔽.有无障碍要求的卫生间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无障碍设计标准的规定.2.公共厕所,公共浴室应防止视线干扰、宜分设前室,3 公共厕所宜设置独立的清洁间、4,公共活动场所宜设置独立的无性别厕所,且同时设置成人和儿童使用的卫生洁具,无性别厕所可兼做无障碍厕所。6。6,4 厕所和浴室隔间的平面尺寸应根据使用特点合理确定 并不应小于表6,6。4的规定 交通客运站和大中型商店等建筑物的公共厕所 宜加设婴儿尿布台和儿童固定座椅 交通客运站厕位隔间应考虑行李放置空间 其进深尺寸宜加大0 2m,便于放置行李.儿童使用的卫生器具应符合幼儿人体工程学的要求、无障碍专用浴室隔间的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表6。6,4,厕所和浴室隔间的平面尺寸.6。6 5、卫生设备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洗手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55m、居住建筑洗手盆水嘴中心与侧墙面净距不应小于0.35m 2。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水嘴中心间距不应小于0,7m。3,单侧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1,25m 居住建筑洗手盆外沿至对面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6m、4、双侧并列洗手盆或盥洗槽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8m。5,并列小便器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0、7m、小便器之间宜加隔板。小便器中心距侧墙或隔板的距离不应小于0、35m 小便器上方宜设置搁物台、6、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洗手盆或盥洗槽的距离。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 3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5m。7,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墙面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m。双侧厕所隔间之间的净距,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 1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m。8,单侧厕所隔间至对面小便器或小便槽的外沿的净距 当采用内开门时不应小于1。1m.当采用外开门时不应小于1,3m,小便器或小便槽双侧布置时、外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3m,小便器的进深最小尺寸为350mm,9。浴盆长边至对面墙面的净距不应小于0.65m、无障碍盆浴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2 0m.并应在浴盆一端设置方便进入和使用的坐台 其深度不应小于0,4m,6,6、6,在交通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站。医院、大中型商店 博览建筑,公园等公共场所应设置母婴室,办公楼等工作场所的建筑物内宜设置母婴室、母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母婴室应为独立房间且使用面积不宜低于10 0m2,2,母婴室应设置洗手盆,婴儿尿布台及桌椅等必要的家具.3、母婴室的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铺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