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建筑基地4。2,1,建筑基地应与城市道路或镇区道路相邻接,否则应设置连接道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建筑基地内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0m2时,其连接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0m 2.当建筑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0m2。且只有一条连接道路时,其宽度不应小于7、0m,当有两条或两条以上连接道路时,单条连接道路宽度不应小于4 0m、4,2,2.建筑基地地面高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依据详细规划确定的控制标高进行设计。2.应与相邻基地标高相协调 不得妨碍相邻基地的雨水排放、3 应兼顾场地雨水的收集与排放。有利于滞蓄雨水,减少径流外排。并应有利于超标雨水的自然排放 4,2、3、建筑物与相邻建筑基地及其建筑物的关系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基地内建筑物的布局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筑控制线的规定.2、建筑物与相邻建筑基地之间应按建筑防火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留出空地或道路.3、当相邻基地的建筑物毗邻建造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4、新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应满足周边建筑物的日照标准。5.紧贴建筑基地边界建造的建筑物不得向相邻建筑基地方向开设洞口.门、废气排出口及雨水排泄口 4,2,4.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中等城市,大城市的主干路交叉口,自道路红线交叉点起沿线70,0m范围内不应设置机动车出入口,2、距人行横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近边缘线不应小于5、0m、3,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0m,4、距公园,学校及有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最近边缘不应小于20。0m。4,2。5、大型.特大型交通,文化、体育 娱乐。商业等人员密集的建筑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基地与城市道路邻接的总长度不应小于建筑基地周长的1。6.2,建筑基地的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且不宜设置在同一条城市道路上,3、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设置人员集散场地,其面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4,当建筑基地设置绿化,停车或其他构筑物时。不应对人员集散造成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