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4 建筑连接体,本节为新增章节、4,4.1,建筑连接体是城市建设中.为强化建筑与建筑,建筑与公共设施,建筑与公共交通站点等之间联系。通过建筑连廊跨越道路红线或建设用地边界所进行的连通,为实现区域内不同地块间的资源共享和人车分流,提高公共设施的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道路红线以内,建设用地边界以外的空间均为城市公共空间或他人领地、故建筑连接体的建设须征得当地规划及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另外、非城市公共交通性质的出入口在道路红线内设置时、更需获得当地规划及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4、4。2,建筑连接体需要连接不同基地之间的建筑、因设计和建设时序不一、建设单位往往按照自身的建设条件而进行建造 特别是需建造城市二层步行廊道体系的区域 更需要规划和建设部门在规划和设计阶段进行协调 做好连接体的宽度及两端竖向标高的统筹.同时规定先建单位应当按照专业或标准要求,预留连接接口.后建单位应当履行后续连接工程的工作。地面上空建筑连接体的建设.是在城市两栋建筑之间横跨。需确保不影响城市人行。机动车行。消防通道等使用功能、同时更应防高空坠物伤人 建筑通廊距路面的净空高度.根据现行行业标准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的相关规定的最小净空,行人为2。3m,非机动车为3.5m。机动车为4,5m.行驶电车为5,0m等,4 4、3、地下建筑连接体分廊道连接和地下室整体开发连接两大类。在其上部的覆土深度、均须满足市政各类管道等设施敷设的要求、同时为日后市政管线扩容或地铁通行提供可能.建筑连接体的设计还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的相关技术要求。4 4。4、本条规定净宽不宜大于9m,主要是考虑结构一个柱跨的尺寸、同时该尺寸也能满足一般人流及车行的交通功能 另参照,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第2、2,1条第2款.天桥桥面净宽不宜小于3m 地道通道净宽不宜小于3、75m、为保证城市公共交通的通行功能以及安全要求。建议人行天桥等地上连接体的净宽不宜小于3m、同时.考虑到地下连接体的封闭性,行人的空间感受较为压抑,建议地下连接体的净宽不宜小于4m 地下或裙楼部位的建筑连接体.如兼作横跨城市道路的人行天桥或地下人行隧道时,经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其出入口可在道路红线以内或建筑控制线以外建设 以方便行人,4,4。5 建筑连接体若作为非交通性使用功能时,横跨道路的地下空间或地面以上连接体。都存在疏散楼梯设置的位置受限、疏散宽度不够大。疏散距离太远,从而导致人流疏散距离过长.与相关标准要求相悖的问题 同时地面以上建筑连接体也都存在加设竖向受力结构困难、从而造成结构跨度过大,连体后建筑形体过长等结构难题,特别是。空中连廊,故设计时均应高度重视.确保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