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竖向布置及其他5 3,1,石油库场地设计标高 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库区场地应避免洪水 潮水及内涝水的淹没.2。对于受洪水,潮水及内涝水威胁的场地。当靠近江河,湖泊等地段时.库区场地的最低设计标高 应比设计频率计算水位高0、5m及以上 当在海岛。沿海地段或潮汐作用明显的河口段时.库区场地的最低设计标高,应比设计频率计算水位高1m及以上.当有波浪侵袭或壅水现象时.尚应加上最大波浪或壅水高度。3.当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库区场地也可低于计算水位,5。3,2,行政管理区,消防泵房,专用消防站.总变电所宜位于地势相对较高的场地处.或有防止事故状况下流淌火流向该场地的措施。5、3,3.石油库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石油库四周应设高度不低于2,5m的实体围墙,企业附属石油库与本企业毗邻一侧的围墙高度可不低于1。8m,2,山区或丘陵地带的石油库.当四周均设实体围墙有困难时,可只在漏油可能流经的低洼处设实体围墙 在地势较高处可设置镀锌铁丝网等非实体围墙.3,石油库临海 邻水侧的围墙。其1m高度以上可为铁栅栏围墙.4 行政管理区与储罐区.易燃和可燃液体装卸区之间应设围墙.当采用非实体围墙时 围墙下部0、5m高度以下范围内应为实体墙 5、围墙不得采用燃烧材料建造、围墙实体部分的下部不应留有孔洞,集中排水口除外,5,3、4、石油库的绿化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火堤内不应植树。2,消防车道与防火堤之间不宜植树,3、绿化不应妨碍消防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