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三.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附表 3,1,新安江城区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序号.建设项目 用地类别、居住 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 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第一类、R1第二类 R2第三类.R3行政办公.A1教体科文卫A2、A5B第一类,M1第二类,m2第三类、M3第一类,W1第二类,W2第三类 W3U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广场用地 G3。1低层独立式住宅 2其他低层居住建筑,3多层居住建筑.4高层居住建筑.5集体宿舍、6居住小区教育设施、中小学,幼托机构,7居住小区商业服务设施,8居住小区文化设施 青少年和老年活动室,文化馆等,9居住小区体育设施、10居住小区医疗卫生设施。卫生站,街道医院养老院等、11居住小区市政公用设施、含出租汽车站.12居住小区行政管理设施.派出所,居委会等,13居住小区日用品修理、加工场,14小型农贸市场 15小商品市场 16居住区级以上,含居住区级、下同。行政办公建筑,17居住区级以上商业服务设施 18居住区级以上文化设施。图书馆 博物馆.美术馆 音乐厅、纪念性建筑等。19居住区级以上娱乐设施。影剧院.游乐场,俱乐部,舞厅,夜总会,20居住区级以上体育设施,21居住区级以上医疗卫生设施.22特殊病院、精神病院 传染病院。需单独选址,23办公建筑 商办综合楼、24一般旅馆,25旅游宾馆 27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 28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学校和业余学校。29汽车4S店、30科研设计机构.31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的工厂 32对环境有轻度干扰,污染的工厂 33对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的工厂.34普通储运仓库,35危险品仓库.36农 副.水产品批发市场。37社会停车场,库。38加油站。39机动车训练场,40客.货运公司站场.41施工维修设施及废品场、42污水处理厂.殡仪馆,火葬场,43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注,允许设置。禁止设置、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确定设置、附表。3、2、新安江城区以外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序号、建设项目.用地类别 居住.公共设施 工业。仓储.工程设施。绿地.第一类.R1第二类 R2行政管理C1教体科文卫C2.C4商业集贸C5C6第一类。M1第二类。m2第三类M3第四类M4普通、W1危险品W2U公共绿地G1防护绿地G21一、三层居住建筑,2四层及四层以上居住建筑 3集体宿舍、4行政办公建筑,5中小学。幼托机构.6文体科技设施,文体、科技.娱乐.宗教等,7医疗保健设施,医疗、防疫。保健 休疗养机构等。8商业金融设施,店铺、银行。信用,保险机构等。9集贸市场 10对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的工厂,11对环境有轻度干扰,污染的工厂。12对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的工厂。13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工厂.14普通储运仓库.15危险品仓库、16农 副.水产品批发市场.17社会停车场,库、18加油站.19施工维修设施及废品场、20污水处理厂,殡仪馆,火葬场。21其他工程设施,注 允许设置,禁止设置,经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确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