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建筑高度与体量第三十五条.特殊场地上非完全地上地下的建筑空间,其建筑高度计算参照附录五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电台、气象台,无线电微波通道及其他有净空限制地区内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高度还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沿城镇主干道的建筑物高度.应符合城镇防灾专项规划的有关建筑控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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