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术语,以下术语均特适用本规定。1、低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m的建筑 住宅为一至三层,2 多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10m。小于等于24m的建筑、在本规定中,七层以上高度小于24m的住宅。按多层建筑控制。3。高层建筑 指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的建筑 4、建筑层数。建筑基层至顶层的数值.5、建筑高度、指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檐口或女儿墙顶的高度,当建筑高度用于特定的计算分析时。见附录二,6.建筑间距.指建筑外墙面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或建筑最近点之间距离 关于建筑间距的计算见附录二、7、容积率,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8、Q为高层建筑高度综合影响系数,是用来反映高层建筑由于高度不同而对周边建筑的交通,视觉,环境等方面产生的综合影响程度。Q值取值见下表.高度.m.24 50,含,50.75.含。75.100。含。100。200.含,200Q11 21、41.61 8,注.1、通过裙房连接的高层建筑之间的Q值所对应的建筑高度。为高层建筑檐口与裙房屋面标高差、2 当用来反映两幢高层建筑间距时、取较高建筑对应的Q值,9.住宅主朝向,指住宅大部分居室的朝向,一般主卧室与阳台所处的方位为住宅主朝向。10 遮挡建筑.指建筑的背面日照阴影区影响了相邻建筑的日照、该建筑称遮挡建筑,11、一建筑面向另一建筑 非平行布置的两建筑 如果一建筑的一个外墙面的垂直线与另一建筑相交.则认为一建筑面向另一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