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青岛市关于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规字[2014]61号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6部分:医疗保险信息 DB37/T 4221.6-2020
  • 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2010年修正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10部分:死亡信息 DB37/T 4221.10-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法人单位 第2部分:社会组织登记信息 DB37/T 4222.2-2020
  • 烟台市海岸线修复技术指南 DB3706/T 64-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1部分:出生登记信息 DB37/T 4221.1-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元 第1部分:人口 DB37/T 4223.1-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5部分:养老保险信息 DB37/T 4221.5-2020
  •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管理与服务 总则 DB37/T 4237-2020
第六章第一节、行政合同、第一百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经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行政合同主要适用于下列事项,一。政府特许经营、二,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三。国有资产承包经营 出售或者租赁 四。公用征收.征用补偿.五。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六,政策信贷.七。行政机关委托的科研,咨询、八.计划生育管理、九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订立行政合同的其他事项、第一百零一条.订立行政合同应当遵循维护公益.公开竞争和自愿原则.行政合同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订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采取直接磋商的方式订立.一、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二.情况紧急需要尽快订立合同的 三,行政机关委托的科研合同,四.需要保密的合同 五 需要利用专利权或者其他专有权利的合同 六、需要采取直接磋商方式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章对订立行政合同的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零二条,行政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第一百零三条 行政合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其他行政机关批准或者会同办理的 经批准或者会同办理后、行政合同方能生效.第一百零四条。行政机关有权对行政合同的履行进行指导和监督。但是不得妨碍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第一百零五条 行政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解除合同,行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重大情形。行政机关有权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由此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行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影响合同当事人重大利益 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难以履行的情形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