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旧路堤利用技术规范 DB37/T 4229-2020
  • 山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 DB37/T 5097-2021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法人单位 第3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登记信息 DB37/T 4222.3-2020
  • 山东省机械式停车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DB37/T 4286-2020
  • 东营市爱国卫生条例 2023年
  • 山东省矿山在用局部通风机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DB37/T 4192-2020
  • 山东省低温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 DB37/T 4184-2020
  • 烟台市裸露山体喷播技术规范 DB3706/T 71-2020
  •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管理与服务 总则 DB37/T 4237-2020
  • 山东省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数据交换技术规范 DB37/T 4196-2020
第七节。费用 第九十七条,因行政执法支出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除法律、法规规定由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承担的费用以外,行政机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行取证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第九十八条。行政机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应当严格执行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行政执法活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或者收费指标。第九十九条.行政机关实施收费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应当开具财政票据.否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没收非法财物或者查封 扣押财物。应当出具清单.并对相关财物妥善保管,不得擅自使用或者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缴纳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行政机关同意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决定。报财政、监察.审计机关备案 并向社会公布.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