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期间和送达.第九十二条,本规定所称期限.包括法定期限 行政机关承诺期限和其他期限,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第九十三条,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程序有明确期限规定的.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法律 法规。规章对行政执法程序没有规定办理期限的 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行政执法程序由行政机关依职权启动的、行政机关应当自程序启动之日起60日内办结、60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当事人,行政执法程序依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启动。涉及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办结、20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办结 45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 可以延长15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或者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事项.负责审查或者批准的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审查或者批准完毕,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办理期限作出明确承诺的。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办结.第九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 检验,检测。检疫,勘验.鉴定,专家评审和公示的 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当事人,第九十五条 行政机关不得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或者承诺期限内.非因法定理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未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的,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或者承诺期限内,非因法定理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 虽然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但是未及时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的,属于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第九十六条 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