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3.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5 3 1。本条基本沿用原标准第5、3。1条,场地的生态环境主要指原有地形.地貌,植物、生物状态,水环境及人工环境状态。应通过察看。调研.对其利用和改造方式进行评估分析。为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依据,通过优化建筑布局和室外环境设计、实现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宜保持和利用原有地形。尽量减少开发过程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变,包括原有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建设场地应避免靠近水源保护区 应尽量保护并利用原有场地水面,在条件许可时.应尽量恢复场地原有河道的形态和功能。场地开发不能破坏场地与周边原有水系的关系,应尽量维持原有水文条件,保护区域生态环境 5 3。2、本条沿用原标准第5,3.2条。对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应进行勘察 对资源分布状况和资源利用应进行技术经济评价 为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依据。场地建筑规划设计。不仅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日照标准要求,还应为太阳能利用提供有利条件.太阳能利用应防止建筑物的相互遮挡,自遮挡 局部热环境和集热器或电池板表面灰尘等因素对利用效率的影响,应对太阳能利用的区域适应性。季节平衡等进行评估 利用风能发电时。应进行风能利用评估,包括选择适宜的风能发电技术.评估对场地声环境和动物生存环境的影响等,5,3,3、本条基本沿用原标准第5,3、3条。利用地下水应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应保持原有地下水的形态和流向、不得过量使用地下水,避免造成地下水位下降或场地沉降 5。3。4,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5.3。4条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 50378.2019第9。2、3条,旧城改造和城镇化进程中,既有建筑的再利用和统筹规划是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保护建筑文化和生态文明的重要措施之一,大规模拆迁重建与绿色建筑的理念是矛盾的、本条所指的,尚可使用的既有建筑 是指建筑质量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或通过少量改造加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虽然目前多数项目为新建,且多为净地交付.项目方很难有权选择利用旧建筑、但仍需对利用.可使用的,旧建筑的行为给予鼓励 5、3 5,本条基本沿用原标准第5,3,6条、雨洪控制利用是场地规划和生态景观设计的重要内容,即充分利用河道,景观水体和绿化空间的容纳功能。通过场地竖向设计和不同季节的水位控制.减少市政雨洪排放压力,也为雨水利用。渗透地下提供可能,另外,通过充分利用开放的绿地空间滞蓄.渗透和净化雨水.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 3.6.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5。3、7条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 2019第8、1。7条、垃圾的分类收集是回收利用的前提、为了促进垃圾分类的有效实施 减少垃圾量的产生,宜制订促进居民开展垃圾分类的管理措施,减少一次性消费品的使用等,居住区宜设置垃圾回收驿站、提高纸壳箱、旧衣物等可回收垃圾的回收效率。垃圾容器和收集点布置时。应重视环境卫生,做到密闭并相对位置固定,垃圾容器及垃圾收集处理场所的位置应相对隐蔽。与住宅保持合适的距离,并进行景观美化,降低对住户生活的影响,同时,应考虑垃圾回收车能够便于到达、方便运输,如果按规划需配置垃圾收集站时,应设置清洁和防污染设施,包括消杀冲洗设施.排水设施 通风设施和具有除臭,净化功能的植物等.其位置不应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