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3。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5 3,1、本条基本沿用原标准第5、3,1条。场地的生态环境主要指原有地形,地貌、植物、生物状态.水环境及人工环境状态,应通过察看.调研、对其利用和改造方式进行评估分析,为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依据、通过优化建筑布局和室外环境设计,实现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 宜保持和利用原有地形.尽量减少开发过程对场地及周边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变 包括原有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建设场地应避免靠近水源保护区 应尽量保护并利用原有场地水面 在条件许可时、应尽量恢复场地原有河道的形态和功能。场地开发不能破坏场地与周边原有水系的关系.应尽量维持原有水文条件。保护区域生态环境。5、3,2 本条沿用原标准第5 3。2条。对可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应进行勘察。对资源分布状况和资源利用应进行技术经济评价。为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依据.场地建筑规划设计,不仅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日照标准要求。还应为太阳能利用提供有利条件 太阳能利用应防止建筑物的相互遮挡.自遮挡。局部热环境和集热器或电池板表面灰尘等因素对利用效率的影响,应对太阳能利用的区域适应性。季节平衡等进行评估、利用风能发电时 应进行风能利用评估.包括选择适宜的风能发电技术、评估对场地声环境和动物生存环境的影响等,5,3 3,本条基本沿用原标准第5.3 3条.利用地下水应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应保持原有地下水的形态和流向 不得过量使用地下水。避免造成地下水位下降或场地沉降,5,3、4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5、3。4条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第9,2,3条、旧城改造和城镇化进程中、既有建筑的再利用和统筹规划是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保护建筑文化和生态文明的重要措施之一,大规模拆迁重建与绿色建筑的理念是矛盾的,本条所指的 尚可使用的既有建筑、是指建筑质量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 或通过少量改造加固后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旧建筑。虽然目前多数项目为新建,且多为净地交付.项目方很难有权选择利用旧建筑。但仍需对利用.可使用的,旧建筑的行为给予鼓励.5,3。5.本条基本沿用原标准第5、3,6条。雨洪控制利用是场地规划和生态景观设计的重要内容 即充分利用河道,景观水体和绿化空间的容纳功能。通过场地竖向设计和不同季节的水位控制.减少市政雨洪排放压力.也为雨水利用、渗透地下提供可能,另外。通过充分利用开放的绿地空间滞蓄、渗透和净化雨水。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5,3,6。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5、3 7条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第8。1,7条,垃圾的分类收集是回收利用的前提、为了促进垃圾分类的有效实施,减少垃圾量的产生 宜制订促进居民开展垃圾分类的管理措施。减少一次性消费品的使用等。居住区宜设置垃圾回收驿站 提高纸壳箱.旧衣物等可回收垃圾的回收效率、垃圾容器和收集点布置时、应重视环境卫生、做到密闭并相对位置固定 垃圾容器及垃圾收集处理场所的位置应相对隐蔽.与住宅保持合适的距离.并进行景观美化、降低对住户生活的影响.同时,应考虑垃圾回收车能够便于到达。方便运输、如果按规划需配置垃圾收集站时.应设置清洁和防污染设施、包括消杀冲洗设施.排水设施。通风设施和具有除臭.净化功能的植物等,其位置不应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