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用水安全设计9.3 1,给水排水管道 设备、设施应设置明确,清晰的永久性标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管井,地下室、检查井等明露管道、检修节点设置管道标识。标识系统应由名称,流向等组成、2、标识字体、大小、颜色应方便辨识 且标识的材质符合耐久性要求.9 3 2.直饮水、集中生活热水,游泳池水,采暖空调系统用水,景观水体等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9,3,3.采用二次加压供水时、生活饮用水水池.水箱等储水设备应采用符合现行相关标准要求的成品水箱。并应采取措施保证储水不变质。9、3。4 卫生器具及地漏应合理设置水封,水封深度不应小于50mm.9、3、5,给水排水系统应使用耐腐蚀 耐久性能好的管材 管件及活动配件 并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的相关规定.9,3 6,生活热水系统应合理设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集中热水系统时,应设置供水循环系统.2 当医院.疗养院、老年人照料设施等建筑的水加热设备出水温度低于60,其他建筑水加热设备出水温度低于55、时、应设置灭菌消毒设施,3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热水配水点保证出水温度达到45。的时间 居住建筑不应大于15s、医院和旅馆等公共建筑不宜大于5s 其他类型公共建筑不应大于10s,4、户内热水器不循环的热水供水支管,长度不宜超过8m。5 淋浴器宜设置恒温混水阀。9.3.7、居住建筑卫生间应采用同层排水。住宅宜采用不降板同层排水方式.采用降板式同层排水时。降板高度不应大于1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