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给水排水设计9。1。一般规定9,1、1,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9.1,1条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T,50378。2019第7,1。7条,水资源综合利用方案是指设计范围内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 在适宜于当地环境与资源约束条件的前提下、将供水。污水 雨水等统筹安排.以达到高效,低耗.节水,减排目的的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建筑节水,再生水回用,绿色雨水基础设施与雨水回用等,具体编制内容可参照下列几个方面,1 江苏省政府规定的节水要求,地区水资源状况 气象资料.地质条件等,2 项目概况及市政设施概况,3,确定节水用水定额、编制用水量计算表,4,给排水系统设计方案概述,5 采用的节水器具,设备的相关说明 6.非传统水源利用方案.对雨水.再生水等水资源利用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进行分析、进行水量平衡计算,确定雨水,再生水等水资源的利用方法,规模。处理工艺流程等,7、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实施方案 8,确定景观水体补水水源和人工景观水体规模等、江苏省适宜的非传统水源包括雨水.再生水.海水等。当项目设有市政再生水管道.且绿化灌溉,道路冲洗等生活杂用水采用再生水的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40,时,可不采取雨水回用措施,养老院,幼儿园、医院类建筑可不进行非传统水源利用。规划用地面积大于等于20000m2新建项目中,雨水收集面积不应小于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的三分之一,或项目所有绿化,道路浇洒,水景补充水全部采用非传统水源。非传统水源利用应在方案阶段进行充分考虑 相关构筑物设计宜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可避免二次设计施工开挖、施工质量及安全可得到有效保障.其中 雨水回用清水池不宜采用PP模块化水池.雨水回用系统设计要求详见.雨水利用工程技术标准。DB32,T。3813.9。1.2、本条沿用原标准第9,1、2条。1、给排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如。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GB,50788,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等,2、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压力.且给水系统压应稳定可靠,二次加压系统应选用节能高效的设备 给水系统分区应合理.应合理采取减压限流措施,3,应具有完善的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设施。规划地块污水管道覆盖率应达到100、4 应根据当地气候、地形。地貌等特点,合理规划雨水收集,利用 入渗。调蓄和排放.雨水管道覆盖率应达到100 保证排水管渠畅通。尽可能地合理利用雨水资源.9,1、3、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9,2,2条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第6、2,8条 管网漏损的因素有管材。管件、水压,施工及维修等。9 1,4、本条基本沿用原标准第9,4,6条,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指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率,场地雨水实行径流总量控制应优先利用场地空间进行雨水滞留,入渗,调蓄。可以通过雨水断接 场地竖向组织等措施 引导屋面雨水和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同时采取相应截污措施 保证雨水在滞蓄和排放过程中有良好的衔接关系.保障排入自然水体 景观水体或市政雨水管的雨水的水质、水量安全、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结合项目用地规划要点确定建设目标.当项目场地有一个以上汇水分区。雨水排口时。应按汇水分区计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并按面积权重加权平均计算项目总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对应的设计降雨量关系详见表3。9。1。5,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9、1,3条和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2019第5。1,3条、本条第3款的再生水水源指市政再生水供水管道.不建议地块内设置再生水收集处理设施.再生水不宜接入居住建筑以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的其他民用建筑室内。如公共建筑的食堂.餐厅.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直接接触的景观水体分为 非全身接触。和 全身接触、其中、非全身接触,指人部分身体可能与水接触,如涉水,划船等娱乐行为,全身接触,指人可能全身浸入水中进行嬉水、游泳等活动 如旱喷泉、嬉水喷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