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3.0 1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3、0,4条 在设计的前期立项时应进行绿色建筑策划.通过统筹考虑项目自身的特点和绿色建筑的理念.规定或论证项目的设计规模。性质、内容和尺度,制订绿色设计总目标及相关指标,为后续设计提供依据,不同的策划结论、会对同一项目带来不同的设计思想和技术路线.甚至建成之后会引发人们在使用方式,价值观念、经济模式上的变更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绿色建筑策划在对各种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性的统筹对比和优化的基础上、达到合理控制成本 实现各项指标的目的,保证项目每个阶段绿色设计的经济、合理和高效.3,0,2,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3 0,3条,建筑绿色设计涉及规划 建筑 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与智能化.景观,经济等各专业、具有跨专业.多层次和多阶段的特点、绿色设计过程中应以共享.平衡为核心。通过优化流程 增加内涵。创新方法实现集成设计.全面审视,综合权衡设计中每个环节涉及的内容.以多专业协同集成工作模式为业主、工程师和项目其他关系人创造共享平台、使技术资源得到高效利用 绿色设计的共享有两个方面的内涵,第一是建筑设计的共享,建筑设计是共享参与的过程,在设计的全过程中要体现权利和资源的共享,关系人共同参与设计。第二是建筑本身的共享.建筑本是一个共享平台、设计的结果是要使建筑本身为人与人。人与自然,物质与精神、现在与未来的共享提供一个有效。经济的交流平台,实现共享的基本方法是平衡,没有平衡的共享可能会造成混乱,平衡是绿色设计的根本。是需求 资源、环境 经济等因素之间的综合选择,要求建筑师在建筑设计时改变传统设计思想。全面引入绿色理念,结合建筑所在地的特定气候、环境。经济和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并将其融合在设计方法中,集成包括集成的工作模式和技术体系、集成工作模式衔接业主,使用者,设计师和生产者,共享设计需求,设计手法和设计理念,不同专业的设计师通过调研。讨论,交流的方式在设计全过程捕捉和理解业主和,或,使用者的需求、共同完成创作和设计,同时达到技术体系的优化和集成 设计与生产的集成 通过集成的技术体系为载体,实现材料与构配件加工制造方面的集成和可视化管理 建筑绿色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建筑在全寿命期内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等方面的性能,以、四节一环保,为基本约束、以、以人为本、为核心要求,最大限度实现人.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 增强人民安全感。获得感 幸福感 3。0.3,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3。0。1条,江苏省各地区在气候,环境,资源 经济发展与民俗文化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绿色设计应综合考虑各地域具体条件和特点、因地制宜地分析各类技术的本土适宜性,以实现具有地域特色,满足建筑功能的绿色建筑设计、设计时应当在保证建筑使用功能的基础上 统筹各项绿色性能要求 营造健康舒适的建筑环境。满足便利高效的使用需求 并合理控制经济成本,同时,绿色设计不应牺牲建筑品质和风貌,一味追求绿色性能指标.3.0.4,本条基本沿用原标准第3,0。4条.绿色设计涉及多学科多专业 它们技术之间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但在日常的建筑设计工作中.绿色节能更多地被认为是结构,机电设备等专业的任务 往往忽视了建筑设计在建筑布局.建筑空间形态、建筑构造所起的作用,造成建筑设计与绿色技术相对成熟的其他专业脱节,集成度较低的现状.本条突出绿色设计中建筑设计的重要性和主导性 强调设计过程中 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空调暖通,电气与智能化.室内。景观 经济等专业应协同工作、整合各个专业绿色技术.以实现绿色建筑目标和效果的统一。3 0 5,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3、0、5条 3.0 6 本条源自于原标准第8,2、2条,本条依据,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三十七条、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是指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公共建筑.本条中的大型公共建筑 指扣除自行车库,汽车库面积后,建筑面积大于等于20000m2的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应当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且可再生能源应用具体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8,10章的相关规定,当大型公共建筑受建筑条件限制,仅采用一种可再生能源不能满足本标准第8、2 1,9.5、2,10。1、2条的要求时,应采取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措施加以补充,补充措施的容量设置应补足原措施容量设置不足部分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