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隔声降噪设计6、7,1 建筑室内的允许噪声级,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量及楼板撞击声隔声量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及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6,7。2、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宜根据声环境的不同要求对各类房间进行区域划分.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以及外界噪声对室内的影响。6,7、3.产生较大噪声和振动的设备机房。管道等噪声源宜集中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噪声源宜设置在地下。空调机房、通风机房,发电机房.各类泵房等有噪声污染的设备用房的墙面,楼板,门窗及顶棚宜做隔声吸声处理,2 有噪声的管道与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紧邻时.应采取降噪措施。3 泵房 变电所等设备噪声源不应与住宅 宿舍 教室等对噪声较敏感的建筑贴邻,4.电梯机房及电梯井道不应与住宅的卧室、宿舍的居室,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居室和休息室等房间紧邻,不宜与其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毗邻、6.7 4,下列场所的顶棚.楼面 墙面和门窗宜采取吸声和隔声措施、1,学校 医院。旅馆 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走廊及门厅等人员密集场所、2.车站,体育场馆,商业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的人员密集场所.6 7 5。音乐厅、剧院、电影院 多用途厅堂,大型会议室.体育馆等有声学要求的建筑。应根据功能定位和使用要求。结合室内装修进行建筑声学专项设计 6、7。6,有声环境要求的房间楼板应采用浮筑楼板。弹性面层、隔声吊顶,阻尼板等措施加强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设计隔声性能及隔声构造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6 7,7,建筑紧邻城市交通干线时 应采取下列措施降低噪声影响、1.应加强外墙、外窗.外门等围护结构及构件的隔声性能、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等相关标准的规定,2、宜将走廊。卫生间等辅助用房及对噪声不敏感的房间设于紧邻城市交通干线一侧,3.合理利用建筑裙房等遮挡沿路交通噪声.且面向城市交通干线的建筑面宽不宜过宽。也可使用声屏障等设施来阻隔交通噪声、6 7.8。建筑采用轻型屋盖时。屋面宜采用铺设阻尼材料。设置吊顶等措施防止雨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