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照明系统5,5,1,综合管廊内照明系统运行维护对象应包括正常照明。应急照明。线路等.5.5.2.照明系统的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1 照明的控制功能应完好。亮灯率不应小于95 2 照明系统的照度及应急照明电源持续供电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的有关规定 并应满足巡检、廊内作业及应急处置的需求,3 应急照明设备应工作正常。备用电池应及时更换.4.照明灯具接地应可靠,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5,5。3.照明系统的巡检每月不应少于1次。巡检内容及要求应符合表5 5,3的规定,表5.5,3,照明系统巡检内容及要求5、5 4、照明系统的照度测试每年不应少于1次。应急照明系统的功能试验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