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热力管道6,5。1.热力管道运行压力、温度,输送量不应大于管道设计压力.温度和输送量,6,5,2 热力管道宜结合综合管廊空间条件采用自然补偿方式进行管道补偿 6。5。3 应根据管道设计应力计算结果,对转角 弯头,分支等应力集中处的管道 支架或设备进行监测.6。5 4,热力管道更新改造完毕或停止运行后重新启用时、应专门对综合管廊内设备。管道。阀门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启用,6、5,5 热力管道定期巡检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应无泄漏.2、补偿器运行状态应正常、3。活动支架应无失稳、垮塌。固定支架应无变形.4,阀门应无跑冒滴现象,5 疏水器排水应正常 6.管道保温层外表面温度应无异常.7。廊内其他管线应无影响热力管线安全运行和操作的因素 6.5,6、热力管道运行期巡检每月不应少于2次,非运行期巡检每月不应少于1次,输送蒸汽介质的热力管道运行期巡检每周不应少于1次.当供热管网新投入使用或运行参数变化较大时,应增加巡检频次,6.5.7。当管道发生泄漏时.应根据发生泄漏管道的实际情况、确定抢修方案,抢修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CJJ.203的有关规定.蒸汽管道泄漏抢修不宜采用不停热抢修方式.6.5.8,热力管道的疏水、排气。排水应符合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的运行管理要求 6。5.9 热力管道检测与控制装置宜采用可在线检测与控制的产品 6,5,10.热力管道的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88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