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供电系统5.4.1。综合管廊内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变电站,低压配电系统、电力电缆线路和防雷与接地系统等 5、4,2,供电系统作业每班不应少于2人,高压作业时应设置监护人、5 4。3,供电系统的日常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主要低压进线柜等供配电设备运行状态及负荷情况进行监测、2,应对不间断电源.UPS.应急电源、EPS。运行状态及故障信号进行监测,3,可对供电系统漏电。过载等情况进行监测 5。4、4,供电系统的巡检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5.4,4的规定,表5,4 4.供电系统巡检项目和内容5.4 5。供电系统的巡检频次应符合表5,4 5的规定 遇负荷较高,外部环境复杂.极端天气情况时。应增加巡检频次.表5。4.5、供电系统巡检频次要求5。4.6、供电系统应定期维护。其设备设施维护内容及要求应符合表5。4 6的规定、表5,4.6。供电系统设备设施维护内容及要求5.4、7。防雷及接地装置检测及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596的有关规定,5,4,8 变压器.互感器等设备的定期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和 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DL,T,393的规定进行.5.4、9 综合管廊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和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