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供电系统5、4。1、综合管廊内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变电站、低压配电系统、电力电缆线路和防雷与接地系统等 5,4。2,供电系统作业每班不应少于2人.高压作业时应设置监护人、5 4、3,供电系统的日常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变压器 高压开关柜.主要低压进线柜等供配电设备运行状态及负荷情况进行监测 2,应对不间断电源,UPS,应急电源。EPS 运行状态及故障信号进行监测,3.可对供电系统漏电、过载等情况进行监测.5.4.4,供电系统的巡检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5,4.4的规定 表5。4。4,供电系统巡检项目和内容5 4 5。供电系统的巡检频次应符合表5.4,5的规定,遇负荷较高、外部环境复杂。极端天气情况时,应增加巡检频次,表5,4 5、供电系统巡检频次要求5 4.6,供电系统应定期维护。其设备设施维护内容及要求应符合表5,4.6的规定 表5、4.6,供电系统设备设施维护内容及要求5,4 7、防雷及接地装置检测及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和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的有关规定 5、4、8 变压器、互感器等设备的定期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和,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DL、T 393的规定进行.5 4 9,综合管廊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