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供电系统5,4、1,综合管廊内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变电站,低压配电系统,电力电缆线路和防雷与接地系统等、5。4,2、供电系统作业每班不应少于2人,高压作业时应设置监护人,5 4。3。供电系统的日常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主要低压进线柜等供配电设备运行状态及负荷情况进行监测、2、应对不间断电源,UPS,应急电源 EPS,运行状态及故障信号进行监测。3、可对供电系统漏电.过载等情况进行监测,5.4.4,供电系统的巡检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5,4、4的规定,表5,4。4。供电系统巡检项目和内容5 4.5.供电系统的巡检频次应符合表5 4,5的规定.遇负荷较高.外部环境复杂 极端天气情况时 应增加巡检频次。表5.4 5,供电系统巡检频次要求5,4.6 供电系统应定期维护,其设备设施维护内容及要求应符合表5,4,6的规定 表5.4、6。供电系统设备设施维护内容及要求5。4、7 防雷及接地装置检测及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596的有关规定、5 4。8、变压器。互感器等设备的定期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和.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 DL,T.393的规定进行。5、4。9。综合管廊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