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供电系统5,4.1 综合管廊内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变电站.低压配电系统,电力电缆线路和防雷与接地系统等、5,4 2。供电系统作业每班不应少于2人。高压作业时应设置监护人.5,4,3 供电系统的日常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主要低压进线柜等供配电设备运行状态及负荷情况进行监测.2 应对不间断电源、UPS 应急电源。EPS,运行状态及故障信号进行监测,3,可对供电系统漏电、过载等情况进行监测,5 4。4,供电系统的巡检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5,4.4的规定 表5,4 4,供电系统巡检项目和内容5 4。5.供电系统的巡检频次应符合表5 4、5的规定,遇负荷较高。外部环境复杂,极端天气情况时、应增加巡检频次。表5、4 5 供电系统巡检频次要求5,4,6 供电系统应定期维护、其设备设施维护内容及要求应符合表5.4,6的规定。表5,4.6 供电系统设备设施维护内容及要求5 4,7,防雷及接地装置检测及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的有关规定.5。4,8,变压器 互感器等设备的定期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和。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DL,T 393的规定进行、5,4,9、综合管廊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