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供电系统5,4.1 综合管廊内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变电站.低压配电系统、电力电缆线路和防雷与接地系统等.5,4,2、供电系统作业每班不应少于2人 高压作业时应设置监护人,5、4 3,供电系统的日常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变压器 高压开关柜 主要低压进线柜等供配电设备运行状态及负荷情况进行监测 2。应对不间断电源,UPS、应急电源,EPS。运行状态及故障信号进行监测,3,可对供电系统漏电,过载等情况进行监测、5.4,4.供电系统的巡检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5.4,4的规定 表5.4.4 供电系统巡检项目和内容5,4,5.供电系统的巡检频次应符合表5 4。5的规定,遇负荷较高,外部环境复杂 极端天气情况时,应增加巡检频次。表5 4.5,供电系统巡检频次要求5、4,6.供电系统应定期维护,其设备设施维护内容及要求应符合表5,4.6的规定.表5、4。6。供电系统设备设施维护内容及要求5。4.7、防雷及接地装置检测及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 T,21431和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的有关规定,5 4,8。变压器、互感器等设备的定期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和。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DL。T.393的规定进行。5。4 9,综合管廊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