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供电系统5,4,1.综合管廊内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对象应包括变电站 低压配电系统.电力电缆线路和防雷与接地系统等,5,4 2、供电系统作业每班不应少于2人,高压作业时应设置监护人.5,4,3。供电系统的日常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主要低压进线柜等供配电设备运行状态及负荷情况进行监测 2。应对不间断电源,UPS,应急电源 EPS 运行状态及故障信号进行监测,3、可对供电系统漏电,过载等情况进行监测,5 4.4。供电系统的巡检项目和内容应符合表5 4.4的规定。表5。4。4,供电系统巡检项目和内容5 4。5,供电系统的巡检频次应符合表5,4,5的规定。遇负荷较高 外部环境复杂 极端天气情况时,应增加巡检频次,表5、4 5。供电系统巡检频次要求5,4、6、供电系统应定期维护。其设备设施维护内容及要求应符合表5 4.6的规定,表5、4、6、供电系统设备设施维护内容及要求5.4 7,防雷及接地装置检测及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的有关规定。5,4、8。变压器.互感器等设备的定期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 T 596和、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DL。T.393的规定进行,5.4。9。综合管廊供电系统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