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医用气体工程施工10,1 一般规定10.1.1,医用气体系统是关系到病人生命安全的系统工程.为确保其质量和安全可靠运行,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医用气体施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关资质,与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有关者,还应具备医疗器械行业资质证明,因为医用气体焊接要求的特殊性。故针对有关焊接能力有具体的要求,如焊工考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第5章规定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专门证书。射线照相的检验人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GB、T.9445或相关标准进行相应工业门类及级别的培训考核,并持有关考核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医用气体工程安装应与土建及各相关专业的施工协调配合.如对有关设备的基础,预埋件,孔径较大的预留孔。沟槽及供水,供电等工程质量,应按设计和相关的施工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对与安装工程不协调之处提出修改意见,并通过建设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协调解决、10.1 4.1.用惰性气体,氮气或氩气,保护 可有效消除管道氧化现象。形成清洁的焊缝,并防止管道内氧化颗粒物的生成.确保医用气体供应的安全与洁净。3、本款为强制性条款 因氮气或氩气等惰性气体的聚集会造成空气含氧量减少,可能造成人员窒息等伤害事故。故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或另行供应专用呼吸气体,10。1。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医用氧气或混合气体中的含氧量高时、与油膏反应极易造成火灾危险。故应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