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3部分 人工游泳场所Hygienic,design specification,for、public。places、Part 3 Artificial swimming,placeGB,37489.3,2019发布日期 2019,04,04实施日期 2019,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5 2。6.2.4.6.3、2和7。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 18204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5项标准组成。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为GB,37489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 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 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7 1996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更衣室。淋浴室.浸脚消毒池的卫生要求 增加了消毒间。储藏间,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水处理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暖通空调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电气设计的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苏瑾,翟清,郭常义 贾晖,张莉萍 倪骏,陈健、郑毅鸣,许慧慧.吴世达、马永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9667,1988,GB,9667,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