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for,public.places Part,3。Artificial,swimming、placeGB、37489,3、2019发布日期。2019,04 04实施日期、2019.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5.2、6、2,4,6 3 2和7。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 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 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 5项标准组成.GB 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 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本部分为GB、37489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 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7、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 更衣室 淋浴室,浸脚消毒池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消毒间 储藏间,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水处理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暖通空调设计的卫生要求 增加了电气设计的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苏瑾 翟清.郭常义、贾晖,张莉萍,倪骏。陈健 郑毅鸣.许慧慧,吴世达.马永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9667,1988。GB、9667,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