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 人工游泳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for,public places,Part 3。Artificial、swimming,placeGB.37489,3 2019发布日期.2019.04,04实施日期,2019 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5 2,6,2,4.6 3、2和7,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T,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 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 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和GB,T 37678,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 5项标准组成、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 总则。第2部分 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 第4部分,沐浴场所 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为GB,37489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7 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更衣室,淋浴室,浸脚消毒池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消毒间 储藏间.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水处理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暖通空调设计的卫生要求,增加了电气设计的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苏瑾、翟清,郭常义。贾晖、张莉萍。倪骏 陈健 郑毅鸣.许慧慧。吴世达.马永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9667、1988、GB。9667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