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Hygienic、design。specification.for、public,places,Part、3、Artificial,swimming placeGB,37489、3.2019发布日期,2019 04,04实施日期,2019。11,01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部分5 2,6。2,4、6。3.2和7、2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由GB T,18204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GB、3748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GB 37488,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和GB.T。37678 公共场所卫生学评价规范 5项标准组成 GB.3748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分为5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住宿场所。第3部分.人工游泳场所、第4部分,沐浴场所.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本部分为GB,37489的第3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部分代替GB、9667 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中有关设计卫生要求内容、本部分与GB、9667,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细化了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游泳池、更衣室。淋浴室、浸脚消毒池的卫生要求。增加了消毒间、储藏间.区,的卫生要求 细化了游泳池水处理设计的卫生要求.细化了暖通空调设计的卫生要求 增加了电气设计的要求.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江苏省淮安市卫生监督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苏瑾、翟清,郭常义.贾晖,张莉萍。倪骏 陈健、郑毅鸣,许慧慧、吴世达 马永生.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9667 1988,GB.9667,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