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颜色和标识,一般规定5.3。1 医用气体管道 终端组件,软管组件,压力指示仪表等附件,均应有耐久,清晰.易识别的标识,5.3,2,医用气体管道及附件标识的方法应为金属标记,模版印刷,盖印或黏着性标志、5,3。3,医用气体管道及附件的颜色和标识代号应符合表5,3 3的规定。注.表中规定为两种颜色时.系在标识范围内以中部为分隔左右分布,5。3,4,任何采用颜色标识的圈套,色带圈或夹箍,颜色均应覆盖到其全周长.颜色和标识的设置规定5,3。5 医用气体管道标识应至少包含气体的中文名称或代号 气体的颜色标记、指示气流方向的箭头、压缩医用气体管道的运行压力不符合本规范表3 0。2和表3.0、3的规定时。管道上的标识还应包含气体的运行压力 5、3,6。医用气体管道标识长度不应小于40mm。标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标识应沿管道的纵向轴以间距不超过10m的间隔连续设置。2,任一房间内的管道应至少设置一个标识,管道穿越的隔墙或隔断的两侧均应有标识,立管穿越的每一层应至少设置一个标识。5,3。7、医用气体管道外表面除本规范规定的标识外。不应有其他涂覆层、5 3 8 医用气体的输入。输出口处标识,应包含气体代号,压力及气流方向的箭头。5、3,9。阀门的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有气体的中文名称或代号,阀门所服务的区域或房间的名称 压缩医用气体管道的运行压力不符合本规范表3、0、2和表3.0,3的规定时、阀门上的标识还应包含气体运行压力.2 应有明确的当前开,闭状态指示以及开关旋向指示 3,应标明注意事项及警示语 5,3.10。医用气体终端组件及气体插头的外表面,应按表5 3.3的规定设置耐久和清晰的颜色及中文名称或代号 终端组件上无中文名称或代号时,应在其安装位置附近另行设置中文名称或代号。5。3.11、除医疗器械内的软管组件外,其他低压软管组件的标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有管接头 套管和夹箍上应至少标识气体的中文名称或代号.2,软管的两端应贴有带颜色标记的条带,使用色带条时。色带应设置在靠近软管的连接处,且色带宽度不应小于25mm.3,软管的端口应盖有带颜色标记的封闭端盖。5,3,12 医用气体报警装置应有明确的监测内容及监测区域的中文标识,5、3、13 医用气体计量表应有明确的计量区域的中文标识,5.3,14.医用气体终端组件外部有遮盖物时 应设置明确的文字指示标识 5、3。15.医用气体标识的中文字高不应小于3.5mm、英文字高不应小于2。5mm.其中管道上的标识文字高度不应小于6mm,5 3.16,埋地医用气体管道上方0。3m处宜设置开挖警示色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