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design、of,textile,engineering、on。fire protection,and preventionGB。50565.2010,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3 1,日 实施日期,2,0,1,0,年.1、2。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1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65.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4、1。4,4 1、7,4,2,10.5,1 3 5。1,4,5、1 5。5.1.6,5.1、8 5,2 1、5,2.2。5、2、5、5.2。9。5 2.12,5。4 2、6.1,1 6 2 2。6,4,1 6。5,2。6,6。2,1,7,3、1。7,4 1,7,4,3。2、7、5 1、1。3。4,7.5.2,7,5,3.8,0,3。9,1,1,1,9,2,3,9 2 4。9。2 10 1 9,2,13、10.1。3,1。2.10.1,4,10.1 6。2 3,10 1.7、10、1、8 10 2、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 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 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建标函 2005,124号 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对国内主要纺织工程的防火设计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了已建工程防火设计中的实践经验,积极吸收了国内外防火设计中的技术成果,开展了必要的技术研讨、并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 消防监督 消防研究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总体规划和工厂总平面布置,生产和储存设施 建筑和结构.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施、防烟和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鉴于纺织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 各类工厂的生产工艺要求不同 随着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生产规模逐步扩大、生产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因此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政编码,100037,传真号、010。6839521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 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主要起草人。李熊兆、李学志、孙今权,罗文德.马。恒 沈,纹,徐炽,黄志恭。刘、强,李道本,黄志刚、徐福官 谢祥志。钱锦国 徐皞东。张英才.卢美胜、赵志润 杜家林,李世光.叶庆胜,主要审查人.黄承平,倪照鹏、刘承彬 施鲁申,马如恒.胡,晨,王宗存、李苏秦,郑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