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design。of.textile engineering,on,fire.protection,and,preventionGB。50565,2010,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 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1,0。年 0。5,月 3。1 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1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65。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4。4 1.7、4,2,10,5,1。3、5,1,4、5。1.5,5,1、6,5,1,8 5。2.1。5.2、2,5、2,5,5 2,9,5,2、12、5,4、2,6 1。1 6。2 2、6、4、1、6、5.2 6.6.2 1,7.3 1.7,4.1,7,4。3、2.7。5.1 1、3.4.7,5,2.7,5 3 8、0.3、9 1,1 1.9,2。3,9,2 4。9 2 10。1,9 2 13、10.1。3,1,2 10 1。4 10 1.6,2、3.10.1。7,10.1.8、10,2.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对国内主要纺织工程的防火设计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已建工程防火设计中的实践经验、积极吸收了国内外防火设计中的技术成果、开展了必要的技术研讨。并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消防监督,消防研究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总体规划和工厂总平面布置。生产和储存设施 建筑和结构 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施.防烟和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由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鉴于纺织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各类工厂的生产工艺要求不同。随着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生产规模逐步扩大 生产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 因此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邮政编码,100037.传真号,010,68395215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 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主要起草人,李熊兆.李学志,孙今权、罗文德、马 恒,沈,纹 徐炽、黄志恭.刘,强 李道本 黄志刚,徐福官.谢祥志,钱锦国。徐皞东,张英才,卢美胜,赵志润。杜家林。李世光、叶庆胜,主要审查人,黄承平.倪照鹏,刘承彬、施鲁申。马如恒.胡 晨、王宗存。李苏秦。郑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