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for。design,of。textile engineering,on fire、protection.and.preventionGB 50565、2010、发布部门 中、华,人 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 0、1。0.年。0,5。月,3 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0。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1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65 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4、4。1,7,4。2、10、5.1、3,5、1.4,5 1,5、5、1,6。5,1、8,5.2.1,5,2 2。5,2.5.5 2,9,5.2,12,5,4,2,6,1,1 6、2 2,6,4,1.6,5、2、6.6。2,1。7、3、1。7 4、1.7。4。3、2、7,5,1,1、3.4.7,5 2 7。5,3、8.0、3 9 1.1。1 9、2,3 9 2。4.9,2、10,1、9.2。13、10 1。3,1,2、10 1.4。10、1.6,2,3 10,1,7.10,1 8,10 2,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对国内主要纺织工程的防火设计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已建工程防火设计中的实践经验.积极吸收了国内外防火设计中的技术成果.开展了必要的技术研讨,并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消防监督、消防研究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总体规划和工厂总平面布置,生产和储存设施 建筑和结构,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施.防烟和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鉴于纺织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各类工厂的生产工艺要求不同。随着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生产规模逐步扩大、生产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因此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邮政编码,100037.传真号.010、6839521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李熊兆。李学志。孙今权,罗文德。马、恒。沈。纹.徐炽,黄志恭,刘 强。李道本 黄志刚、徐福官 谢祥志、钱锦国.徐皞东 张英才。卢美胜。赵志润、杜家林 李世光 叶庆胜,主要审查人,黄承平。倪照鹏 刘承彬,施鲁申,马如恒.胡.晨,王宗存,李苏秦。郑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