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design of.textile.engineering,on.fire,protection,and preventionGB 50565 2010,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1 0 年 0,5,月,3,1、日.实施日期 2,0、1.0.年、1 2,月,0.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1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65,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4,4、1.7,4 2.10 5,1,3,5,1,4。5,1.5,5。1.6,5,1。8,5,2.1.5、2,2,5。2 5。5 2,9.5,2,12,5、4。2,6 1 1。6,2。2,6 4 1。6,5.2,6。6 2 1.7。3,1 7,4.1、7,4。3。2。7,5、1,1.3,4,7,5 2,7。5。3,8。0,3、9,1 1。1。9,2.3.9、2、4、9。2 10,1.9。2、13,10、1 3,1。2、10.1 4,10、1。6,2.3,10、1、7,10。1,8 10、2 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 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对国内主要纺织工程的防火设计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已建工程防火设计中的实践经验。积极吸收了国内外防火设计中的技术成果。开展了必要的技术研讨,并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消防监督,消防研究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 总则,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 总体规划和工厂总平面布置,生产和储存设施、建筑和结构。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施、防烟和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由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鉴于纺织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各类工厂的生产工艺要求不同,随着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生产规模逐步扩大。生产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因此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邮政编码 100037,传真号 010。6839521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 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主要起草人,李熊兆、李学志、孙今权,罗文德,马 恒,沈 纹,徐炽,黄志恭。刘,强.李道本,黄志刚。徐福官 谢祥志 钱锦国,徐皞东。张英才,卢美胜、赵志润,杜家林,李世光。叶庆胜.主要审查人,黄承平.倪照鹏 刘承彬,施鲁申,马如恒、胡。晨。王宗存,李苏秦,郑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