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design。of,textile,engineering。on fire protection,and.preventionGB 50565,2010,发布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1、0,年,0,5.月 3,1,日、实施日期。2、0,1 0,年、1。2。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1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65。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4 1。4.4.1.7 4 2,10.5,1,3,5,1。4、5,1、5,5 1 6,5,1,8.5.2。1,5、2.2、5、2,5.5、2.9.5.2,12.5。4,2。6.1、1,6,2,2、6,4 1,6,5、2、6、6,2。1,7,3,1,7。4.1 7.4,3 2。7、5,1 1.3.4、7.5 2 7,5.3。8,0、3.9.1.1、1。9 2,3,9,2.4,9。2、10。1.9.2,13 10,1 3,1,2,10.1.4,10,1 6.2 3,10、1。7、10.1 8,10 2 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对国内主要纺织工程的防火设计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 认真总结了已建工程防火设计中的实践经验,积极吸收了国内外防火设计中的技术成果,开展了必要的技术研讨、并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消防监督.消防研究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总体规划和工厂总平面布置,生产和储存设施。建筑和结构、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施,防烟和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鉴于纺织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 各类工厂的生产工艺要求不同 随着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生产规模逐步扩大 生产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 因此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邮政编码,100037。传真号,010,68395215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主要起草人、李熊兆 李学志、孙今权.罗文德,马,恒,沈,纹、徐炽,黄志恭 刘,强.李道本,黄志刚,徐福官、谢祥志、钱锦国,徐皞东。张英才,卢美胜。赵志润 杜家林。李世光,叶庆胜,主要审查人 黄承平,倪照鹏.刘承彬。施鲁申、马如恒.胡.晨.王宗存、李苏秦,郑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