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for。design,of textile engineering,on,fire protection、and.preventionGB,50565。2010,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 2。0。1.0、年,0,5 月 3、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 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1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65,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4、4。1,7、4、2,10,5.1。3 5.1,4,5 1。5。5。1.6,5,1。8。5 2、1 5、2。2.5,2.5.5。2、9、5,2,12。5、4。2。6,1,1。6 2,2 6 4、1 6 5,2,6 6,2.1.7,3、1、7 4 1 7,4.3,2,7,5,1.1,3 4.7,5,2,7、5,3,8、0,3、9,1.1.1。9,2,3.9。2 4、9.2 10。1,9.2,13.10.1、3.1.2。10、1 4 10、1、6,2、3.10,1 7、10。1.8。10,2,1条 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对国内主要纺织工程的防火设计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已建工程防火设计中的实践经验.积极吸收了国内外防火设计中的技术成果,开展了必要的技术研讨、并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消防监督,消防研究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 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 总体规划和工厂总平面布置。生产和储存设施.建筑和结构、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施 防烟和排烟,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鉴于纺织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各类工厂的生产工艺要求不同、随着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 生产规模逐步扩大。生产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因此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邮政编码、100037。传真号 010.6839521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 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主要起草人 李熊兆 李学志。孙今权,罗文德,马 恒。沈.纹、徐炽,黄志恭,刘,强.李道本,黄志刚。徐福官,谢祥志。钱锦国、徐皞东、张英才,卢美胜,赵志润。杜家林,李世光,叶庆胜。主要审查人,黄承平 倪照鹏 刘承彬 施鲁申.马如恒.胡。晨 王宗存。李苏秦 郑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