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for。design。of,textile,engineering、on。fire.protection,and,preventionGB 50565.2010。发布部门.中、华,人、民 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0,1,0。年。0.5 月,3、1.日,实施日期,2 0,1。0 年、1,2.月 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1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65、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 4,4,1。7.4。2 10、5.1,3,5,1,4、5。1、5,5,1,6。5、1、8,5.2。1,5。2。2。5 2 5。5.2、9。5,2、12、5,4.2.6 1,1 6。2 2.6 4.1 6.5,2,6。6、2。1 7,3 1。7 4、1.7、4。3,2.7.5.1、1,3。4,7,5.2、7、5,3,8,0、3。9、1。1。1,9,2。3,9 2.4。9、2 10.1 9,2。13、10,1。3,1,2、10、1。4,10.1.6 2.3.10 1.7,10、1 8。10.2、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言。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对国内主要纺织工程的防火设计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已建工程防火设计中的实践经验 积极吸收了国内外防火设计中的技术成果 开展了必要的技术研讨.并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消防监督,消防研究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 总则 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总体规划和工厂总平面布置,生产和储存设施,建筑和结构 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施,防烟和排烟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电气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 由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鉴于纺织工程涉及面广,技术性强 各类工厂的生产工艺要求不同.随着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生产规模逐步扩大.生产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 因此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 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邮政编码,100037。传真号,010。6839521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 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主要起草人,李熊兆、李学志、孙今权、罗文德.马。恒,沈 纹、徐炽、黄志恭 刘 强,李道本,黄志刚。徐福官.谢祥志。钱锦国,徐皞东、张英才。卢美胜、赵志润,杜家林,李世光、叶庆胜,主要审查人。黄承平,倪照鹏。刘承彬,施鲁申。马如恒,胡 晨.王宗存,李苏秦.郑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