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design。of.textile.engineering,on,fire,protection.and、preventionGB、50565。2010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日期,2 0、1、0 年。0.5,月,3.1。日。实施日期、2 0、1 0、年 1.2。月 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1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的公告.现批准.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65,2010、自2010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4.4.1。7 4,2。10、5、1。3 5,1、4.5,1、5,5,1,6 5、1,8 5,2、1,5,2.2.5。2.5.5 2,9,5,2,12,5。4.2,6,1.1.6 2,2、6,4,1。6,5、2,6。6,2。1、7,3,1 7 4.1。7,4、3,2,7、5.1,1,3、4、7,5、2。7、5,3,8。0,3,9。1。1,1、9,2.3 9、2。4 9 2。10.1,9。2。13、10,1。3 1、2,10 1。4 10、1,6、2,3。10。1。7.10 1。8 10,2 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前 言.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 2005,124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对国内主要纺织工程的防火设计现状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已建工程防火设计中的实践经验、积极吸收了国内外防火设计中的技术成果 开展了必要的技术研讨.并在广泛征求有关设计。生产。消防监督。消防研究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 制定本规范.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火灾危险性分类、总体规划和工厂总平面布置 生产和储存设施,建筑和结构 消防给水排水和灭火设施,防烟和排烟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电气等,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和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鉴于纺织工程涉及面广 技术性强、各类工厂的生产工艺要求不同、随着纺织工业的迅速发展。生产规模逐步扩大,生产技术和设备不断更新.因此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 请寄送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邮政编码.100037,传真号、010。6839521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纺织工业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纺织勘察设计协会,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江西省纺织工业科研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李熊兆.李学志、孙今权,罗文德.马,恒。沈 纹。徐炽、黄志恭,刘,强 李道本。黄志刚 徐福官 谢祥志.钱锦国,徐皞东,张英才 卢美胜.赵志润。杜家林.李世光、叶庆胜 主要审查人 黄承平,倪照鹏,刘承彬,施鲁申。马如恒.胡。晨、王宗存.李苏秦。郑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