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井下爆炸物品硐室9 1.井下爆炸物品库9 1、1.本条第1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 井下爆炸物品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者主要回风巷中,井下爆炸物品库内可能发生着火或爆炸事故,采用独立通风,有效避免事故扩大 本条第3.4,5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二条制定。第1款和第3 4。5款均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9。1,2、本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四条制定。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9、1。3、本条第2款根据 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六条制定、本条第6、7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二条制定,第7款井下爆炸物品库的两个出口,必须分别设置抗冲击波活门和抗冲击波密闭门.其抗冲击波压力可分别选用1500Pa及2500Pa两种类型,当库内发放炸药硐室距设置防护活门的距离不小于35m的条件下 可选用抗力为1500Pa型的防护活门和密闭门。当库内发放炸药硐室距设置防护活门的距离不小于15m的条件下 可选用抗力为2500Pa型的防护活门和密闭门,第2款和第6,7款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本条第9款规定,库房出口通道坡度不宦小于7,主要是考虑爆炸物品库水沟断面小。长期受粉尘影响流水不畅、故适当加大通道坡度保证硐室排水、同时加大了硐窒与外部巷道间的高差。使硐室可处于较为干燥的环境中。9 1,4、本条第2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 第三百三十三条制定,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