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井下爆炸物品硐室9 1、井下爆炸物品库9,1,1,本条第1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井下爆炸物品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回风风流必须直接引入矿井的总回风巷或者主要回风巷中,井下爆炸物品库内可能发生着火或爆炸事故、采用独立通风、有效避免事故扩大。本条第3.4.5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二条制定、第1款和第3,4,5款均为强制性条款 必须严格执行,9.1。2、本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 第三百三十四条制定.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9 1、3、本条第2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六条制定,本条第6.7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二条制定。第7款井下爆炸物品库的两个出口、必须分别设置抗冲击波活门和抗冲击波密闭门、其抗冲击波压力可分别选用1500Pa及2500Pa两种类型,当库内发放炸药硐室距设置防护活门的距离不小于35m的条件下、可选用抗力为1500Pa型的防护活门和密闭门、当库内发放炸药硐室距设置防护活门的距离不小于15m的条件下,可选用抗力为2500Pa型的防护活门和密闭门,第2款和第6.7款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本条第9款规定.库房出口通道坡度不宦小于7、主要是考虑爆炸物品库水沟断面小。长期受粉尘影响流水不畅,故适当加大通道坡度保证硐室排水 同时加大了硐窒与外部巷道间的高差、使硐室可处于较为干燥的环境中。9、1。4 本条第2款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三十三条制定。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