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排水系统硐室6 1,主排水泵房6 1.1、主排水泵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排水泵房与主变电所宜联合布置。并宜靠近敷设排水管路的井筒,硐室与井筒净岩柱不宜小于15m。2.主排水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或大巷。在此出口通道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并设置栅栏门 3.主排水泵房通道断面应满足最大设备通过及行人和通风要求。并应与密闭门 栅栏门的规格相匹配,4,主排水泵房地面应高出硐室通道与井底车场巷道或大巷连接处底板0.5m。若与硐室通道相连接的巷道铺设双轨且为高低道时 应以高道一侧巷道底板计算硐室地面高程、6,1 2。主排水泵房尺寸与管线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排水泵房尺寸应根据排水设备规格、设备运输及安装 检修要求以及 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确定、2、主排水泵房电缆敷设方式采用电缆沟时、电缆沟宜设在轨道中间。当采用墙壁悬挂电缆时.电缆与电机接线段应在硐室底板设电缆沟或预埋电缆钢套管,6。1、3,主排水泵房及吸水井,配水巷断面和支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排水泵房断面与支护型式应满足本规范第3 0.3条.第3,0,5条要求。2、吸水井 配水巷断面宜采用半圆拱形,吸水井井壁应设便于检修的爬梯。上部井口应铺设盖板,3 主排水泵房地面向吸水井侧应设有不小于3,的流水坡度.电缆沟亦应有不小于3,的流水坡度 硐室积水宜引入吸水井内、电缆沟底和壁的砌筑厚度不宜小于100mm,电缆沟砌筑宜采用混凝土。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6.1、4.主排水泵房内设备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排水泵房设备宜采用轨道运输,轨面高程宜与硐室地面一致.2 主排水泵房轨道转向方式宜采用转盘 主排水泵房通道中通过密闭门段轨道宜采用活动轨。3,硐室通道与车场巷道迮接处的设备转运。宜采用起吊方式 但在不影响车辆运行的线路上、也可采用转盘或道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