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82-2016
- 1 总 则
- 2 术语和缩略语
- 3 基本规定
- 4 通信管线
- 5 通信线路
- 6 设备安装和配线
- 7 电源系统及接地
- 8 传输系统
- 9 公务电话系统
- 10 专用电话系统
- 11 无线通信系统
- 12 视频监视系统
- 13 广播系统
- 14 乘客信息系统
- 15 时钟系统
- 15.1 一般规定
- 15.2 时钟系统设备安装和配线
- 15.3 时钟系统性能检测
- 15.4 时钟系统功能检验
- 15.5 时钟系统网管检验
- 16 办公自动化系统
- 17 通信集中告警系统
- 18 民用通信引入
- 19 公安通信
- 20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 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 附录B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C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D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E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附录F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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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时钟系统功能检验主控项目15.4.1 当卫星接收设备处于跟踪状态时,应能对本地设备时间进行校准。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15.4.2 时间显示设备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上级母钟发生故障时,下级母钟或时间显示设备应能独立运行。 2 母钟及子钟应能自动校时。 3 显示内容格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应具有故障告警功能,并能将故障告警信号送至接入的母钟及网管系统。 5 显示设备的防护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15.4.3 时钟系统的告警功能、通过人工或自动进行多时间源输入处理功能、自动选择可用时间源功能、时延补偿功能和NTP方式下的授时功能应正常。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15.4.4 卫星接收设备、母钟、子钟和电源等冗余热备份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