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电源集中监控检验主控项目7。7 1 对电源的集中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交流输入,输出电压.输入 输出电流、输出频率的测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2 2,直流输出电压测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5。3,直流电流测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2,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测试检验,7。7 2,对蓄电池的集中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2V单体电池端电压误差范围不应大于5mV。2。6V单体电池端电压误差范围不应大于10mV,3.12V单体电池端电压误差范围不应大于20mV。4,总电压相对误差范围不应大于0 5,5.电池温度误差范围应为,1.6.进行模拟实际负载充放电检验,电池容量应与实际相符 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检验方法 测试 试验检验,7 7,3、电源集中监控的遥测、遥信.遥控操作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7,7.4、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任何故障不得影响被监控对象的正常工作、监控系统的局部故障不得影响监控系统其他部分的正常工作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 试验检验,7.7。5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加入不应改变被监控设备原有的控制功能,并应以被监控设备自身控制功能为优先,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7、7。6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对自身软。硬件故障,通信中断的故障诊断及告警功能应正常,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7 7、7.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状态配置,物理设备配置 软件配置、数据同步配置.数据统计配置等配置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试验检验。7、7.8、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故障告警等级。告警记录状态、告警分类表管理,事件上报控制管理,故障信息处理,故障信息显示.故障反应时间等故障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7、7、9.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统计分析 性能门限管理等性能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7 7 10。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接入安全管理 系统自身安全管理、用户管理、系统日志管理等安全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7,7、11、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操作界面。数据备份与恢复 系统校时,系统智能性、系统组态功能 档案管理功能等系统支持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