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7。电源集中监控检验主控项目7、7、1,对电源的集中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交流输入,输出电压,输入,输出电流.输出频率的测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2.2 直流输出电压测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0 5 3,直流电流测量相对误差不应大于2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测试检验,7 7.2.对蓄电池的集中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2V单体电池端电压误差范围不应大于5mV、2、6V单体电池端电压误差范围不应大于10mV.3,12V单体电池端电压误差范围不应大于20mV。4,总电压相对误差范围不应大于0、5 5 电池温度误差范围应为 1.6.进行模拟实际负载充放电检验,电池容量应与实际相符。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测试.试验检验 7。7。3,电源集中监控的遥测、遥信。遥控操作反应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7,7、4,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任何故障不得影响被监控对象的正常工作,监控系统的局部故障不得影响监控系统其他部分的正常工作、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 试验检验 7。7,5、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加入不应改变被监控设备原有的控制功能,并应以被监控设备自身控制功能为优先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7,7、6.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对自身软。硬件故障 通信中断的故障诊断及告警功能应正常、检验数量 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 7,7,7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状态配置,物理设备配置、软件配置.数据同步配置 数据统计配置等配置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7,7、8、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故障告警等级,告警记录状态、告警分类表管理.事件上报控制管理,故障信息处理,故障信息显示、故障反应时间等故障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 试验检验。7、7 9 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统计分析.性能门限管理等性能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7,7 10,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接入安全管理,系统自身安全管理 用户管理 系统日志管理等安全管理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7,7.11,电源集中监控系统的操作界面,数据备份与恢复,系统校时 系统智能性。系统组态功能、档案管理功能等系统支持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全部检查。检验方法,试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