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3 1.2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 设计文件的要求。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3。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等,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复验,6.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7.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8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9,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3,1,3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采用的设备 材料应进行进场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用于工程 2。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符合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之间接口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单位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 1、4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验收的检验批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场验收应包括设备 材料的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实物检查 除应按本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案外。均应按进场的批次全部检查。资料检查应包括合格证 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检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全部资料进行检查 2、工序质量的检验批.除应按本规范规定的检验数量外、其余条款的检验数量均应为施工单位对全部项目自检,监理单位应对主控项目抽检或见证检验.3,1。5。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中。凡有区间设备安装侵入设备限界。或车载设备安装超出车辆限界的.不得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