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D。浸没评价D,0。1、浸没评价按初判。复判两阶段进行,初判阶段的任务是在工程地质测绘的基础上 根据拟建水库或渠道的设计水位和周边地区的地形,地质条件、判定哪些地段可能发生浸没、复判是在初判基础上.对可能浸没地段进一步勘察,最终确定浸没范围和危害程度,为采取防治措施设计提供资料,D,0、7。农作物区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有两个标准 一是适宜于作物生长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二是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 1 适宜于作物生长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农作物在不同的生长期要求保持一定的地下水适宜深度.即土壤中的水分和空气状况适宜于作物根系生长的地下水深度。我国幅员广阔.各地区自然条件差异较大.而影响地下水适宜埋深的因素又很多,如农作物种类 品种,以及气候 土壤 生育阶段 农业技术措施等,难以定出统一标准。水稻是喜水作物。但地下水位长期过高.也会影响产量,根据广东,江苏等省的试验、水稻在分蘖末期的晒田期间.地下水埋深以0,3、0,6m为宜 为了满足机收机耕的要求、撤水后地下水适宜埋深为0,7.1,0m,江苏省试验调查资料,小麦生育阶段的适宜地下水埋深 播种出苗期为0,5m左右。分蘖越冬期为0.6,0。8m,返青 拔节至成熟期为1,0.1。2m,棉花生育阶段的适宜地下水埋深,苗期为0、5、0、8m 蕾期为1 2 1,5m。花铃期和吐絮成熟期为1,5m,我国部分地区几种作物所要求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见表12、表12 我国部分地区农作物要求的地下水位埋深临界值,m.确定适宜于作物生长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的合理方法是对当地农业管理和科研部门以及农民进行调研、针对实际农作物类型因地制宜地确定适当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用传统的公式。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加农作物根系深度,确定适宜的地下水最小埋深,难以反映不同农作物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且据此确定的浸没范围往往偏大.因此只适用于初判,2,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土壤次生盐渍化的影响因素较多,其中气候、主要是降雨量和蒸发量,是基本因素,干旱.半干旱地区易于产生土壤次生盐渍化,而湿润性气候区不会出现盐渍化。土壤质地和地下水矿化度是影响次生盐渍化的主要因素。砂性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虽比黏性土低,但其输水速度却大于黏性土,上升的水量多、更易于产生盐渍化,地下水矿化度低,土壤积盐作用就小,反之、地下水矿化度高。土壤积盐作用就大 各地区的防止盐渍化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各不相同,应根据实地调查和观测试验资料确定、总体而言,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所要求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要大于作物适宜生长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无资料地区、防止土壤次生盐渍化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及盐渍化程度分级可参考表13和表14确定,表13.几种土在不同矿化度下防止次生盐渍化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表14、土壤盐渍化程度分级,D、0.8。建筑物区因地下水上升引起的环境恶化主要表现为.地面经常处于潮湿状态 无法居住、房屋开裂。沉陷以致倒塌 第一种情况.表明地下水位或毛管水带到达地面。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应判定为浸没区,这种情况的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为地下水的毛管水上升高度、第二种情况 房屋开裂 沉陷,倒塌的原因有、冻胀作用、北方地区 地基持力层饱水后强度大幅度下降.承载力不足或持力层饱水后产生大量沉降变形或不均匀变形.上述这些情况是否会出现、与现有建筑物的类型。层数、基础形式,砌置深度,持力层性质。特别是有无湿陷性黄土,淤泥。软土.膨胀土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密切相关.因此应针对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查。勘察和试验研究工作,在掌握充分资料后进行建筑物区浸没可能性评价。当地基持力层在饱水后出现承载力不足或大量沉陷时、浸没地下水埋深临界值为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加基础砌置深度,不做任何调查分析.简单地采用土的毛管水上升高度加基础砌置深度作为临界值进行建筑物区浸没评价,实际上是认为任何建筑物的持力层 只要含水量达到饱和、就必然承载力不足或产生过量沉陷,而实际情况显然不完全都是如此 结果将造成预测的浸没范围偏大.D.0.9,当判定的浸没区面积较大时、浸没的影响程度可能不尽相同.为了使评价结果更有针对性,宜按浸没影响程度划分亚区,即严重浸没区和轻微浸没区.进行浸没程度分区前.应根据勘察区的具体情况和勘察结果。确定严重浸没区和轻微浸没区相应的地下水埋深临界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