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堤防工程6 16,1,堤防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查明新建和已建堤防加固工程沿线的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条件、2、查明已建堤防加固工程堤身和堤基的历史险情和隐患的类型 规模,危害程度和抢险处理措施及其效果.并分析其成因和危害程度,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3,对堤基进行工程地质分段评价。并对堤基抗滑稳定,沉降变形、渗透变形和抗冲能力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4.预测新建堤防工程挡水或已建堤防采取垂直防渗措施后.堤基及堤内相关地段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 并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5.查明涵闸地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对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对加固、扩建、改建涵闸工程与地质有关的险情隐患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6、查明堤岸防护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结合护坡方案评价堤岸的稳定性,6。16。2。堤防工程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新建堤防测绘范围为堤线两侧各500,1000m,已建堤防为堤线两侧各300,1000m 并应包括各类险情分布范围,2。勘探纵剖面沿堤线布置、钻孔间距宜为100、500m 横剖面垂直堤线布置 间距宜为纵剖面上钻孔间距的2,4倍、孔距宜为20,200m 钻孔进入堤基深度宜为堤身高度的1 5、2。0倍,3 应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 每一工程地质单元各主要土,岩。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均不应少于12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