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堤防工程6.16 1.堤防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查明新建和已建堤防加固工程沿线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2.查明已建堤防加固工程堤身和堤基的历史险情和隐患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和抢险处理措施及其效果,并分析其成因和危害程度、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 3.对堤基进行工程地质分段评价、并对堤基抗滑稳定,沉降变形、渗透变形和抗冲能力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 4,预测新建堤防工程挡水或已建堤防采取垂直防渗措施后。堤基及堤内相关地段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并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5。查明涵闸地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对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对加固.扩建。改建涵闸工程与地质有关的险情隐患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6、查明堤岸防护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结合护坡方案评价堤岸的稳定性.6.16.2,堤防工程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新建堤防测绘范围为堤线两侧各500.1000m、已建堤防为堤线两侧各300,1000m.并应包括各类险情分布范围,2.勘探纵剖面沿堤线布置,钻孔间距宜为100 500m,横剖面垂直堤线布置、间距宜为纵剖面上钻孔间距的2、4倍。孔距宜为20,200m。钻孔进入堤基深度宜为堤身高度的1。5,2,0倍,3,应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每一工程地质单元各主要土,岩,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均不应少于12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