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 堤防工程6、16.1。堤防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新建和已建堤防加固工程沿线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2 查明已建堤防加固工程堤身和堤基的历史险情和隐患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和抢险处理措施及其效果.并分析其成因和危害程度 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3、对堤基进行工程地质分段评价。并对堤基抗滑稳定 沉降变形。渗透变形和抗冲能力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4.预测新建堤防工程挡水或已建堤防采取垂直防渗措施后。堤基及堤内相关地段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 并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 5。查明涵闸地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对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对加固,扩建、改建涵闸工程与地质有关的险情隐患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6.查明堤岸防护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结合护坡方案评价堤岸的稳定性。6.16,2。堤防工程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1。2000,新建堤防测绘范围为堤线两侧各500、1000m。已建堤防为堤线两侧各300、1000m、并应包括各类险情分布范围,2。勘探纵剖面沿堤线布置,钻孔间距宜为100,500m,横剖面垂直堤线布置.间距宜为纵剖面上钻孔间距的2,4倍,孔距宜为20 200m.钻孔进入堤基深度宜为堤身高度的1,5。2、0倍,3。应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每一工程地质单元各主要土,岩,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均不应少于12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