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16.堤防工程6.16.1.堤防工程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查明新建和已建堤防加固工程沿线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2.查明已建堤防加固工程堤身和堤基的历史险情和隐患的类型 规模,危害程度和抢险处理措施及其效果 并分析其成因和危害程度、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3 对堤基进行工程地质分段评价 并对堤基抗滑稳定。沉降变形,渗透变形和抗冲能力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评价、4。预测新建堤防工程挡水或已建堤防采取垂直防渗措施后,堤基及堤内相关地段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的变化,并提出相应处理措施的建议,5.查明涵闸地基的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条件,对存在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评价。对加固,扩建,改建涵闸工程与地质有关的险情隐患提出处理措施的建议 6、查明堤岸防护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结合护坡方案评价堤岸的稳定性、6 16,2,堤防工程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5000.1。2000,新建堤防测绘范围为堤线两侧各500 1000m,已建堤防为堤线两侧各300,1000m.并应包括各类险情分布范围,2、勘探纵剖面沿堤线布置,钻孔间距宜为100。500m 横剖面垂直堤线布置,间距宜为纵剖面上钻孔间距的2,4倍。孔距宜为20,200m,钻孔进入堤基深度宜为堤身高度的1,5.2,0倍。3,应取样进行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及渗透试验。每一工程地质单元各主要土,岩,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均不应少于12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