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施工地质8 3.1,条文中规定了施工地质的8款内容,对建筑物的基坑。工程边坡、地下建筑物的围岩进行地质编录和观测是基础性的工作,随着工程开挖的不断进行,岩土体实际状况逐渐暴露。因此,从开始开挖到施工结束的整个施工期间均要进行地质编录和观测,不断积累资料,通过地质编录和观测检验前期勘察成果.预测不良地质现象 对施工方法和地基加固处理提出建议,为工程验收和运行期研究有关问题提供地质资料。本条第5款为新增内容。施工地质应根据施工揭露的地质情况变化、当需要时,及时提出专门性工程地质勘察建议 进行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勘察时,应充分利用施工地质工作成果 进行工程地质评价,参加工程验收和进行地质预报是施工地质的主要内容.施工地质人员应认真检查地基。围岩 边坡和有关地质问题处理的质量是否达到验收标准。如发现施工方法不当、岩土体急剧变形或有失稳前兆 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8、3、2。本条对施工地质方法作了原则性规定.将原规范第6,3.2条的内容进行了分解,使规范结构上更趋合理,第1款是本条新增加的规定。地质巡视,编写施工日志和简报是施工地质的一项承上启下的日常性工作,是施工地质工作中最基本.也最重要的工作.由于工程开挖与回填交替进行,施工地质与施工有一定的干扰,因此.要求施工地质工作应及时和准确.所采用的手段要简易和轻便,除采用观察、素描。实测.摄影和录像外,也可采用波速 点荷载强度,回弹值等测试方法鉴定岩体质量 8 3.3,本条为新增内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工作周期较长。资料种类多.数量大,如不及时整理.将不利于后期成果的编制,同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需编制多种技术成果、如块,段 地质小结 阶段性竣工地质报告 安全鉴定工程地质自检报告等、这些技术成果常需要分阶段进行,并为最终竣工地质报告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