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3,施工地质8,3 1,条文中规定了施工地质的8款内容.对建筑物的基坑 工程边坡。地下建筑物的围岩进行地质编录和观测是基础性的工作.随着工程开挖的不断进行,岩土体实际状况逐渐暴露。因此.从开始开挖到施工结束的整个施工期间均要进行地质编录和观测.不断积累资料、通过地质编录和观测检验前期勘察成果.预测不良地质现象.对施工方法和地基加固处理提出建议。为工程验收和运行期研究有关问题提供地质资料、本条第5款为新增内容.施工地质应根据施工揭露的地质情况变化,当需要时,及时提出专门性工程地质勘察建议,进行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勘察时,应充分利用施工地质工作成果,进行工程地质评价。参加工程验收和进行地质预报是施工地质的主要内容,施工地质人员应认真检查地基,围岩。边坡和有关地质问题处理的质量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如发现施工方法不当,岩土体急剧变形或有失稳前兆、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8,3 2 本条对施工地质方法作了原则性规定.将原规范第6.3,2条的内容进行了分解,使规范结构上更趋合理、第1款是本条新增加的规定。地质巡视 编写施工日志和简报是施工地质的一项承上启下的日常性工作,是施工地质工作中最基本.也最重要的工作,由于工程开挖与回填交替进行、施工地质与施工有一定的干扰 因此,要求施工地质工作应及时和准确。所采用的手段要简易和轻便 除采用观察、素描、实测。摄影和录像外。也可采用波速 点荷载强度、回弹值等测试方法鉴定岩体质量,8 3.3。本条为新增内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工作周期较长、资料种类多。数量大,如不及时整理.将不利于后期成果的编制。同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需编制多种技术成果、如块、段,地质小结,阶段性竣工地质报告。安全鉴定工程地质自检报告等.这些技术成果常需要分阶段进行 并为最终竣工地质报告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