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渠道及渠系建筑物5、7,1,渠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和喀斯特塌陷区.古河道、移动沙丘、地下采空区及矿产等的分布与规模.对于穿越城镇、工矿区的渠道,应调查和探测地下构筑物,地下管线等、2 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层岩性,重点是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及其对渠道的影响。特殊土勘察要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R的规定。3 初步查明渠道沿线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地下水补排条件,水位、水质,岩土体的渗透性,土壤的盐渍化现状.并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可能变化进行初步预测,4.初步查明傍山渠道沿线崩塌体,滑坡体.泥石流,洪积扇,残坡积土等的分布、规模及覆盖层厚度、基岩风化带 卸荷带深度 地质构造和主要结构面的组合等 并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5.初步查明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初步提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6.进行渠道工程地质初步分段,对可能发生严重渗漏。浸没,地震液化,岩土膨胀.黄土湿陷,滑塌,冻胀与融沉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初步评价,膨胀土的判别应符合本规范附录S的规定.黄土湿陷性及湿陷起始压力的判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T的规定、5 7,2。渠系建筑物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的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建筑物区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渗漏和渗透稳定条件及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生涌水.涌砂的可能性作出初步评价.2。结合建筑物基础形式、初步查明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3,应对建筑物地基进行工程地质初步评价、5,7 3,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渠道可选用1,10000,1 5000,渠系建筑物可选用1、2000,1 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选渠线两侧各500 1500m,渠系建筑物应包括对建筑物可能有影响的地段,对高边坡及傍山渠段测绘范围应适当扩大,3.宜采用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岩体风化程度 地下水位,古河道。隐伏断层,喀斯特洞穴,地下采空区。地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4 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沿渠道中心线应布置勘探坑 孔 勘探点间距500 1000m,勘探横剖面间距1000,2000m 横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应少于3个,傍山渠道勘探点应适当加密,高边坡地段宜布置勘探平硐、2、渠系建筑物宜布置纵、横勘探剖面,建筑物轴线钻孔间距宜控制在100。200m之间 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宜少于3个、3.挖方渠道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5、10m.填方渠道钻孔深度应能满足稳定分析的要求.渠系建筑物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特殊情况应适当加深.4。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应根据需要进行抽水 压、注。水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对可能存在渗漏,浸没或盐渍化地段、应进行野外注水试验.5、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 类和工程需要选择.2,对特殊土应进行专门试验 3。渠道各工程地质单元,段 和渠系建筑物地基主要岩土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