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渠道及渠系建筑物5 7。1 渠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和喀斯特塌陷区,古河道.移动沙丘.地下采空区及矿产等的分布与规模,对于穿越城镇.工矿区的渠道 应调查和探测地下构筑物.地下管线等。2.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层岩性、重点是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及其对渠道的影响,特殊土勘察要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R的规定,3。初步查明渠道沿线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 地下水补排条件,水位 水质,岩土体的渗透性。土壤的盐渍化现状.并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可能变化进行初步预测.4,初步查明傍山渠道沿线崩塌体.滑坡体 泥石流 洪积扇、残坡积土等的分布,规模及覆盖层厚度.基岩风化带、卸荷带深度 地质构造和主要结构面的组合等。并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5。初步查明岩土物理力学性质 初步提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6,进行渠道工程地质初步分段、对可能发生严重渗漏。浸没,地震液化 岩土膨胀 黄土湿陷,滑塌.冻胀与融沉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初步评价。膨胀土的判别应符合本规范附录S的规定,黄土湿陷性及湿陷起始压力的判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T的规定。5、7。2、渠系建筑物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 7,1条的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建筑物区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渗漏和渗透稳定条件及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生涌水.涌砂的可能性作出初步评价 2、结合建筑物基础形式.初步查明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3,应对建筑物地基进行工程地质初步评价,5 7。3。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渠道可选用1 10000、1.5000、渠系建筑物可选用1 2000,1、1000.2,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选渠线两侧各500,1500m、渠系建筑物应包括对建筑物可能有影响的地段.对高边坡及傍山渠段测绘范围应适当扩大 3,宜采用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岩体风化程度、地下水位 古河道、隐伏断层。喀斯特洞穴 地下采空区,地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4。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沿渠道中心线应布置勘探坑,孔 勘探点间距500,1000m,勘探横剖面间距1000。2000m 横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应少于3个.傍山渠道勘探点应适当加密,高边坡地段宜布置勘探平硐,2,渠系建筑物宜布置纵 横勘探剖面。建筑物轴线钻孔间距宜控制在100。200m之间、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宜少于3个.3,挖方渠道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5 10m,填方渠道钻孔深度应能满足稳定分析的要求.渠系建筑物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 30m 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特殊情况应适当加深 4.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应根据需要进行抽水,压.注。水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对可能存在渗漏 浸没或盐渍化地段,应进行野外注水试验.5.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2,对特殊土应进行专门试验。3.渠道各工程地质单元,段、和渠系建筑物地基主要岩土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