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渠道及渠系建筑物5.7。1、渠道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形地貌和喀斯特塌陷区。古河道.移动沙丘.地下采空区及矿产等的分布与规模 对于穿越城镇 工矿区的渠道。应调查和探测地下构筑物。地下管线等,2、初步查明渠道沿线的地层岩性,重点是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及其对渠道的影响,特殊土勘察要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R的规定 3 初步查明渠道沿线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分布,地下水补排条件、水位.水质.岩土体的渗透性、土壤的盐渍化现状。并对环境水文地质条件的可能变化进行初步预测,4。初步查明傍山渠道沿线崩塌体。滑坡体。泥石流。洪积扇,残坡积土等的分布,规模及覆盖层厚度,基岩风化带,卸荷带深度。地质构造和主要结构面的组合等.并对边坡稳定性进行初步评价,5.初步查明岩土物理力学性质,初步提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6 进行渠道工程地质初步分段,对可能发生严重渗漏.浸没、地震液化,岩土膨胀。黄土湿陷,滑塌,冻胀与融沉等工程地质问题作出初步评价。膨胀土的判别应符合本规范附录S的规定,黄土湿陷性及湿陷起始压力的判定应符合本规范附录T的规定,5,7 2.渠系建筑物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的规定外 尚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建筑物区水文地质条件.对地基渗漏和渗透稳定条件及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生涌水、涌砂的可能性作出初步评价,2,结合建筑物基础形式,初步查明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 3.应对建筑物地基进行工程地质初步评价、5、7,3,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渠道可选用1。10000.1。5000,渠系建筑物可选用1 2000,1,1000。2 工程地质测绘范围应包括各比选渠线两侧各500,1500m,渠系建筑物应包括对建筑物可能有影响的地段、对高边坡及傍山渠段测绘范围应适当扩大.3,宜采用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岩体风化程度、地下水位.古河道.隐伏断层.喀斯特洞穴 地下采空区.地下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4、勘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沿渠道中心线应布置勘探坑、孔 勘探点间距500,1000m。勘探横剖面间距1000,2000m,横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应少于3个、傍山渠道勘探点应适当加密.高边坡地段宜布置勘探平硐、2.渠系建筑物宜布置纵,横勘探剖面.建筑物轴线钻孔间距宜控制在100、200m之间,剖面上的钻孔数不宜少于3个,3,挖方渠道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5。10m 填方渠道钻孔深度应能满足稳定分析的要求,渠系建筑物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特殊情况应适当加深,4,钻孔在钻进过程中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并应根据需要进行抽水,压,注、水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 对可能存在渗漏。浸没或盐渍化地段。应进行野外注水试验、5。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 类和工程需要选择,2 对特殊土应进行专门试验。3,渠道各工程地质单元、段 和渠系建筑物地基主要岩土层的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