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5 发电引水线路及厂址5,5、1,发电引水线路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引水线路地段地形地貌特征和滑坡,泥石流等不良物理地质现象的分布,规模,2.初步查明引水线路地段地层岩性,覆盖层厚度、物质组成和松散.软弱,膨胀等工程性质不良岩土层的分布及其工程地质特性、隧洞线路尚应初步查明喀斯特发育特征,放射性元素及有害气体等、3 初步查明引水线路地段的褶皱,断层。破碎带等各类结构面的产状,性状。规模。延伸情况及岩体结构等 初步评价其对边坡和隧洞围岩稳定的影响 4,初步查明引水线路岩体风化 卸荷特征,初步评价其对渠道。隧洞进出口,傍山浅埋及明管铺设地段的边坡和洞室稳定性的影响,5 初步查明引水线路地段地下水位,主要含水层.汇水构造和地下水溢出点的位置 高程 补排条件等,初步评价其对引水线路的影响,隧洞尚应初步查明与地表溪沟连通的断层破碎带,喀斯特通道等的分布。初步评价掘进时突水 泥,涌水的可能性及对围岩稳定和周边环境的可能影响,6,进行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初步提出有关物理力学参数.7 进行隧洞围岩工程地质初步分类.围岩工程地质分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N的规定,5 5.2.地面式厂房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场址区地形地貌特征及岩体风化带.卸荷带、倾倒体,滑坡 崩塌堆积体。喀斯特 地下采空区等的分布。初步评价其对厂房及附属建筑物场地稳定的影响.2,初步查明场址区的地层岩性 软弱和易溶岩层.软土,粉细砂,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和分散性土的分布与埋藏条件.并对岩土的物理力学性质和承载能力作出初步评价 对可能地震液化土应进行液化判别 土的地震液化判别应符合本规范附录P的规定.3,初步查明场址区的地质构造,断层,破碎带。节理裂隙等的性质、产状、规模和展布情况.结构面的组合关系及其对厂址和边坡稳定的影响。4,初步查明场址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初步评价电站压力前池的渗漏,渗透稳定条件以及基坑开挖发生涌水,涌砂的可能性.5,进行岩土体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初步提出有关物理力学性质参数 5 5。3、地下厂房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第5.5 1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下厂房和洞群布置地段的岩性组成和岩体结构特征及各类结构面的产状 性状,规模 空间展布和相互切割组合情况。初步评价其对顶拱,边墙 洞群间岩体 交岔段。进出口以及高压管道上覆岩体等稳定的影响 2,初步查明地下厂房地段地应力。地温,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元素等情况,初步评价其影响。5 5,4。发电引水线路及厂址的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地质测绘应符合以下规定、1。引水线路测绘范围应包括线路及两侧300、1000m,厂址测绘范围应包括厂房和附属建筑物场地及周围200。500m。2,引水线路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2000,隧洞进出口段及厂址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2000 1,1000 2。宜采用综合物探方法探测覆盖层厚度,地下水位 古河道,隐伏断层。喀斯特洞穴等。并应利用钻孔和平硐进行综合测试,3,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1.沿引水线路轴线应布置勘探剖面,进出口、调压井 高压管道和厂房等场地宜布置横剖面、勘探点应结合地形地质条件布置。2,隧洞进出口。傍山,浅埋 明管铺设等地段以及存在重大地质问题的地段应布置勘探钻孔或平硐。3。地下厂房区可布置平硐。4,引水隧洞、地下厂房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洞底 厂房建基面高程以下10.30m 但不应小于隧洞洞径或地下厂房跨度.地面厂房钻孔深度,当地基为基岩时宜进入建基面高程以下20.30m,当地基为第四纪沉积物时应根据地质条件和建筑物荷载大小综合确定,4,勘探过程中应收集水文地质资料,隧洞和建筑物场地钻孔应根据需要进行抽水 压.注,水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 5.岩土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要岩土层室内试验累计有效组数不应少于6组,2。特殊岩土应根据其工程地质特性进行专门试验、3,土基厂址的主要土层应进行原位测试.6.隧洞和地下厂房可利用平硐或钻孔进行岩体变形参数,岩体波速等原位测试,7、隧洞和地下厂房应利用平硐或钻孔进行地应力,地温,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元素测试 岩爆的判别宜符合本规范附录Q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