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灌区工程5.11,1。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和第5、7。2条的规定。5.11、2。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10000.1.1000,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间距宜为500,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 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 3,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 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5 11.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2,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排泄.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 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 沼泽化的建议,5,11,4.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50000,1,10000。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4、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