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灌区工程5,11.1。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和第5,7。2条的规定、5。11 2,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1000。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间距宜为500.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 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3 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5,11 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 初步查明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2.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排泄、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 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 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建议,5。11 4,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 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 4.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