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灌区工程5.11、1.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 7、1条和第5.7。2条的规定 5。11.2、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 比例尺可选用1 10000。1 1000。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间距宜为500。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 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3、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 5,11。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2、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排泄,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 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建议 5,11,4、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 3、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4 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