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11.灌区工程5。11,1.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 7,1条和第5 7。2条的规定,5 11、2 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10000。1 1000。2.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间距宜为500.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 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30m,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3,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5。11 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 2.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排泄。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 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土壤盐渍化的类型,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建议 5 11,4,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10000,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 4 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