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灌区工程5,11,1,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内容应符合本规范第5。7,1条和第5 7、2条的规定,5、11.2,灌区的工程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行渠道纵横剖面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 10000 1,1000,2 渠道勘探以坑,孔为主 间距宜为500.1000m。深度宜进入设计渠底板以下不小于5m或根据需要确定.各建筑物场地应布置钻孔、钻孔深度宜进入设计建基面以下20,30m 或进入基础以下一定深度,3,岩土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应以室内试验为主、原位测试方法宜根据土 岩,类和工程需要选择.5,11.3,灌区水文地质勘察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初步查明地层岩性 第四纪沉积物的成因类型和分布情况。2。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分布及其水文地质特征、地下水的补给,排泄 径流条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3.当采用地下水作为灌溉水源时,初步查明主要含水层水质,补给量,储存量和允许开采量 对拟建水源地的可靠性进行评价.4,初步查明地下水的水质 土壤盐渍化的类型 程度及其分布特征、5,初步确定地下水埋深临界值和地下排水模数。6 初步评价土壤改良的水文地质条件,提出防治土壤盐渍化,沼泽化的建议,5。11、4 灌区的水文地质勘察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文地质测绘比例尺可选用1。50000,1 10000、测绘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确定,2,进行地面物探和水文测井工作,3、勘探剖面一般应沿水文地质条件和土壤盐渍化变化最大的方向布置、勘探点,线的间距应根据水文地质复杂程度合理确定.4。进行水文地质试验和地下水动态观测工作